中国园林网8月10日消息:现在,很多城市都在反复强调,加强城市绿化,提高生态水平,建设宜居城市。这也几乎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不无讽刺的是,在高调建绿的同时,社会上毁绿现象却层出不穷。这俨然就是一个魔咒。边建边毁难道就是绿化的常态?如何才能打破这一魔咒?
毁绿事件层出不穷
前些天,北京某别墅区业主毁绿建房甚至动手殴打记者的消息引发不少议论。可惜,社会关注的重点似乎在打人而不是毁绿上。
也许,个人在自家附近毁绿扩建房子,这种事情太多了,影响相对不那么大。但事实上,社会上来自个人、企业乃至政府的毁绿事件越来越多,导致绿化成果大打折扣、城市生态止步不前。
去年7月,位于武汉市武展西路、武汉广场旁一块5000平方米的绿地曾成为新闻焦点。就在一夜之间,这片栽种了雪松、栾树和法桐等10余种乔灌木、并铺草皮和色块植物3500平方米的绿地,被夷为平地。总投入200多万元城市小森林瞬间就此消失,真让人欷歔不已。
今年5月花木返青之时,哈尔滨街头却频频出现大树被“剃光头”或被粗暴转移的现象。个别街路两边,放眼望去,只剩下两排光杆树干。在香坊区新中街,17棵修剪后的大树,只有一棵保留了10多米高的主树干,其余16棵大树都被“剃光头”,修剪之后变成了2米多高的树桩。
在南昌,据当地媒体记者从该市园林绿化局了解,仅2009年1月至4月,该局就受理城市绿地损毁事件44起,其中,大多数都是临街商家因为店面或招牌被树木挡住,就趁深夜对树木下“黑手”。2008年,该市发生24起大型毁绿事件,包括砍伐树木、修剪树枝、侵占绿地施工、擅自改变绿地使用性质等毁绿行为。
在郑州,据市园林绿化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从2008年至今,在该市220条主次干道上,发生行道树被毁事件38起,其中只有两起被侦破。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类似事件在各个城市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在你居住的小区、上下班的路上,稍微留意也能发现此种现象。在大力建绿的同时,毁绿正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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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绿原因五花八门
在城市,花草树木来之不易,花团锦簇、枝繁叶茂的城市森林更是所有城市居民的梦想,为何还会屡屡惨遭毒手?
原因五花八门,比如树木影响经营、建设不尽科学、原有规划改变、主要领导更换等。尽管如此,万变不离其宗,绝大部分毁绿行为都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
据报道,在郑州市金水路与经一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4棵30年树龄的法桐曾被泼浓硫酸。原本茂盛的枝叶,变得枯黄凋零。由于在法桐背后,立着一块房地产广告牌,不说都能猜到:有人嫌大树碍事,挡住广告牌,影响挣钱了!
是的,一些经营者怕树冠枝叶遮挡自家牌匾、门面,影响生意,常常想方设法暗自破坏树木生长,必欲除之而后快。有人甚至还因此发明了许多毁绿“窍门”:有的把树从根部锯断一半,有的在树身上钉大铁钉,有的长期往树坑里倒生活垃圾污水……
哈尔滨行道树惨遭“修理”亦不例外。据当地媒体调查采访,在该市,公共道路的树木养护工程一般通过招标,有资质的绿化公司竞标后承包。一些大树惨遭“剃光头”,主要是一些承包单位一次大幅度修剪可以保证在三年内不用再修剪,从而节省费用。
武汉去年的那次毁绿行为,据称系该市近30年来所罕见。为何发生?原来,该地块的权属方为一家房地产公司,毁绿亦系其所为。2008年,因第三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在武汉举办,为美化城市景观需要,政府出面临时借用该地块栽种绿植。未料,博览会结束后,该公司提出迁移绿植、恢复土地原状的申请,未获答复。“为了显示公司对该地块的土地权利”,只好毁绿。
此外,电力、通讯等部门在进行日常作业时,遇到行道树树冠碍事,也往往擅自修剪砍伐;市政部门进行马路扩建、地铁兴建、旧城改造等建设时,也会移植或砍伐原有大树;至于官员为出政绩指示统一更换行道树的事情,也并非绝无仅有。
不难看出,毁绿原因真是不一而足。
毁绿治理任重道远
面对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屡屡被毁的现实,相信很多人都深感痛心。有什么办法吗?严管恐怕是首先让人想到的一招。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出台了加强三亚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决定,对城市绿化实行“绿线保护”等举措,加强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从而打造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景观环境。
其实,在其他很多城市,也先后出台过类似规定,并一直为此而努力,但似乎收效甚微。在各种复杂的现实物质利益面前,相关部门的严管往往陷入“管不胜管”的困境。毕竟,多数毁绿行为都在暗中进行,甚至还有不少毁绿似乎属“正当”行为,如修路毁绿。
去年前8个月,南京就发生120多起毁绿事件,但多数都不了了之。当地媒体就此采访得知,对毁绿事件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园林、公安等部门在界定标准上尚存争议。“园林局有心管,管不了;行政执法大队想管,取证技术达不到;而城管警察支队呢,有技术,达不到刑事案件标准不愿管。”业内人士大倒苦水。
谁来管?怎么管?似乎都是问题。怎么办?重罚成为又一招。正是因为违法成本过低,不少毁绿者才会有恃无恐。
有业内人士就认为:现行法规条例滞后,对毁绿者处罚过轻,也是导致某些人肆无忌惮毁绿的重要原因。的确,现在绿化监管不力、违法成本过低等,使得毁绿建楼已成为一条潜规则——先只管砍后认罚。
不过,重罚能起多大作用,其实也值得怀疑。
一位房产开发商曾算过这样一笔账:如果砍100棵大树能置换出2000平方米的空地,建成7层高的多层楼就能获利数百万元;建成高层,利润更将翻数番。如果被发现了,按照现行相关法规,只要拿出收益的10%甚至更少,就能“摆平”。
显然,在房地产开发这种巨额利润面前,毁绿的罚金再高,恐怕也会无济于事。“照砍不误,不就是罚点款吗?”
还必须看到,严管、重罚对政府部门的毁绿也作用有限。扩建马路、改造旧城等,通过行政手段对原有树木或砍或移;变更规划、发展经济,直接将公共绿地改为商业建设用地……这些似乎都不适用于严管、重罚。
管又管不住、罚也不管用,还能怎么办?发动舆论宣传,在社会上大力倡导爱绿护绿、绿地认养。这当然也行,但作用有限。看来,毁绿治理、打破边建边毁的魔咒,还真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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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