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百县万村全面林改 价值逾千亿元商品林被盘活

2010年06月07日 13:03南方日报

中国园林网6月7日消息:夏季的南粤,群山苍翠,绿意盎然。在静谧的山林边,始兴县司前镇沙河村民小组78户农户的命运正因为一场深刻的生产关系变革而改变:2008年该村的人均年收入仅为3860元。2009年,经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沙河村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采伐了700亩山林,共获益226万元,人均分得5400元,按户计算,平均一个农户分得收益2万多元,相当于该村5年的人均收入。一时间,“林权改革”、“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成了当地街谈巷议的热门话题。

林权改革带来的还不仅仅是农民的增收。省林业局局长张育文告诉笔者,我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年多来,带来“林农生产积极性高涨、林业成社会投资热点、森林资源向资本转变”等三大变化。实践证明,集体林权改革真正让“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

据省林业局介绍,广东是林业大省,森林面积1.48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7%,活立木蓄积量4.18亿立方米,其中生态林面积5487万亩,商品林面积1.1亿亩,全省商品林价值在1000亿元以上。长期以来,由于产权归属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林农生产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林业成了“只存不取”的“绿色银行”,影响了林农收入的提高。同时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等问题十分突出。

2008年以来,以“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为目标要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全省逐步铺开,这场深刻的生产关系变革被称为“继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据省林业局的统计,至今年5月底,我省已有107个县(市、区)、1246个镇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10585个村(居)委会出台了林改意见或实施方案。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地、林木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开始被盘活,促进了资源向资本的转变。据统计,目前,肇庆、云浮两个市和四会等13个县成立了林权交易机构,建立起了规范的森林资源交易平台;始兴等19个县(市)成立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全省67个县(市、区)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9.82亿元。随着林业要素市场的逐步建立,林业开始由资源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据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估算,林权改革后,我省价值超1000亿元的商品林蕴含数百亿的优质信贷资产市场。

经过林改,千年山林有了真正的主人,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开始被激活,林农领到了受法律保护的林权证,对山林有了实实在在的经营权,大量的宜林荒山和低产林价值凸显,林农造林护林劲头十足。在始兴,笔者了解到,该县林改后,新增造林面积达1.2万亩。四会市经过林改,森林覆盖率从50.9%提高到55.2%,林木总蓄积量增加17万立方米;博罗县森林覆盖率也从48.2%提高到51.4%,林木总蓄积量增加27.8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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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