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出台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2010年05月18日 09:49潍坊新闻网贺德良 陈勇 王洪成

中国园林网5月18日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临朐县支行、临朐县林业局共同出台了《临朐县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对林业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贷款人、借款人的概念,规定了森林资源所抵押的范围,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林权抵押贷款的操作程序,监督与管理。

《办法》规定,取得林权证的借款人可向临朐县辖区内的金融机构递交借款申请;贷款人受理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资信状况、林木生长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专业机构对抵押人的森林资源资产进行评估;贷款人审批同意发放贷款,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林权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到林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并取得《森林资源抵押登记证》和《他项权利证书》;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证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据了解,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展为林权人敞开了绿色银行的大门,将有效盘活临朐县现有森林资源资产。目前,该县已有20多户林农提出林权抵押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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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潍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