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上依然可见留下的树桩。
据村民讲,树木被砍伐后,山上当年又种上了树,但6年后看上去还是像小树苗一般大小。
中国园林网5月11日消息:如果不是“山头之争”,位于开平市大沙镇大塘村的328亩生态林被砍伐一事可能至今还不会被发现。2003年该处树林被卖出并遭砍伐,2005年因林地权属问题引发纠纷,村民才意外地发现该处树林属省级生态公益林。负责卖树的大塘村村委会主任陈新强表示,当时自己并不知道那是生态林,卖树只为改善村里经济。而开平市林业局向南都记者证实,林业部门从未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过关于这块山林的《林木砍伐证》。
质疑
328亩生态林被砍谁负责
“山头之争”自2006年以来,便在开平市大沙镇大塘村委会闹得沸沸扬扬。争议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是该村小地名为铜鼓坑、阴坑共计1273亩林地的权属,争议双方为大塘村委会下面的三个村小组(大塘新、旧村小组和东溪村小组)。另外一块则为小地名为铜鼓潭面积328亩生态林的权属,争议双方为大塘村委会与大塘新、旧村小组。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这次林权之争,我们还不知道被砍伐的林地竟然是生态林。”大塘旧村小组村委委员陈维坚告诉南方都市报记者,铜鼓潭这个山头一直以来都是他们村小组的,但在2005年,开平林业局却将该地的林权证颁发给了大塘村委会。在争议过程中,他们意外地了解到,铜鼓潭原有的328亩山林竟然是省级生态公益林。但是,这片林地早在2003年底前便遭到了砍伐。
陈维坚说,这块林地一直存在权属争议,然而大塘村委会村主任陈新强却擅自将林地卖给某位老板,当时村民都不知道林地的性质,所以也没有很在意。“山头之争”发生后,该村多处生态林被砍之事不胫而走,陈维坚说,这引起了村民的极大愤慨。2008年9月,铜鼓坑、阴坑这块林地上的40亩生态林被砍,村民投诉到开平森林公安局,同年11月,大塘村委会村委副主任谭惠泮被刑事拘留,去年1月被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法院判处入狱5个月罚款3000元(缓刑一年)。
村民们对上述判决拍手称快的同时,又有了更大的疑问:40亩生态林被砍之事有了判决,但剩下的面积更大的328亩生态林被砍伐,谁该对此负责呢?在陈维坚、大塘村小组旧村组长陈锡荣、新村组长陈润苟等人看来,大塘村委会主任陈新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时除了他(陈新强),没有人知道这片林地的性质,他却拿去卖钱了”,上述三人同时提出质疑:生态林能卖给人砍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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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亩山林的遭遇
约1999年 铜鼓潭山头328亩山林被认定为生态林;
2001年至2002年 该处树林被大塘村委会卖给一位开平老板,共卖得2万多元,树木随即遭到砍伐;
2003年 该处树林再遭大面积砍伐;
2003年 大塘村委会将该山头承包给一名台湾老板种植花卉;
2003年 大沙镇林业站接投诉称有人偷伐树木,调查未果;
2005年 开平林业局将该地林权证颁发给大塘村委会,在此过程中,村民了解到,铜鼓潭原有的328亩山林属省级生态公益林;
2006年 铜鼓坑、阴坑共计1273亩林地以及铜鼓潭328亩生态林的权属问题引发争议;
2008年底 大塘新、旧两村小组将开平市政府和林业局告上法庭。其间,开平市政府分别发出两道撤销林权证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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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杂草堆中散布数百树桩
本月6日,在陈维坚的带领下,南都记者赶到大塘村实地调查。陈告诉南都记者,小地名为铜鼓潭的这块山头,实名为旱坑和南蛇捆鹿山,因铜鼓坑山边一个一亩大小的小水潭得名,铜鼓潭左边便是另一块争议之地铜鼓坑和阴坑。
记者在现场见到,铜鼓潭前面有一大型园林场。据了解,在2003年,大塘村委会将这块山头承包给一名台湾老板种植花卉。顺着花卉场的小路,一直可上到铜鼓潭山头。一眼望去,山上已经杂草丛生,杂草中树立着零星的小松树树苗。在杂草堆中,南都记者看到大小不等的数百个树桩,有的已经腐烂,有的亦长出新芽。其中,最大的树桩直径可达50厘米。陈维坚说:“我们小的时候,这山头就已经树木茂盛,包括松树、桉树众多树种,那时最大的(树)一个人都抱不拢。”南都记者留意到,这些松树树干直径也不过六七厘米。陈维坚摇了摇小树,指着树桩感叹:“你想之前那么大的树要长多少年啊。”
回应
村委会主任 卖地时不知是生态林
针对村民以及小村组长们的质疑,大塘村村委会主任陈新强迟迟不愿接受南都记者采访。经过多方努力,陈新强终于在昨天下午给南都记者打来了电话。
“那块328亩的山林牵扯到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陈新强说,他于1999年出任大塘村村委会主任,但一直以来大塘村很穷,于是他便在2001年至2002年间将铜鼓潭这个山头上的树林卖给一位开平姓刘(音)的老板,以发展村里的经济。陈新强告诉南都记者,铜鼓潭当时确实森林茂盛,但没有328亩之多,树林共卖了2万多元,这些钱除了用作村委的开支外,还用于发放村干部以及老村干部的工资。
“我承认我卖了树,但是我没去砍伐这个树,况且我当时也不知道那是一块生态林。”陈新强说,他也是在林权证办下来之后才知道那块是生态林。此外,他还解释,生态林和经济林是可以进行性质调整的,只要办了砍伐证就可以进行砍伐。至于那位砍树的刘老板是否办到砍伐证,他表示完全不知道。
村里的山林被砍,村委是否应该查清林地性质?在未知林地性质的前提下,村委是否可以将林地出卖?面对南都记者的质疑,陈新强没有过多解释,他认为自己当时的做法完全合理合法,“政府、林业局等部门都介入过调查,具体的你也可以去问问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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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林业局 从未发放过砍伐证
在开平市林业局,南都记者了解到,铜鼓潭这块328亩的山林约在1999年被认定为生态林,而林业部门从未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放过《林木砍伐证》。
大沙镇林业站站长祝土金甚至告诉南都记者,该林地被村委承包出去,承包人以及村委根本没有到林业站备案,他本人原先并不知道其中的详细情况。而在2003年,他们也曾接到类似投诉,投诉人称有人深夜去林地偷伐树木,于是他便带领林业站的另两名同事深夜蹲守抓贼,足足守了两个晚上却无功而返。“开平森林公安局最后也介入了调查,最后发现偷偷砍伐树林的是一些当地的地痞和白粉仔(吸毒者)”
即使是被偷伐,328亩山林能这么容易全部被偷吗?开平林业局一位分管的邓姓副局长告诉南都记者,铜鼓潭山头面积虽有328亩,但当时树木确实不多,树长得也不大,所以给了“白粉仔”可乘之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邓局长一再表示,他也是只听取了当地林业站的调查报告,还并未到实地调查。而他查询过,开平市森林公安局一直没有接到过关于铜鼓潭生态林被砍的报案。“历史跨度太长,给调查带来了一定难度”,邓姓副局长表示会立马成立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
山头之争
村小组状告开平市
政府承认违反程序
大塘村的“山头之争”由来已久,开平市政府却分别于2005年5月和2008年5月向大塘村委会和其下面的东溪村小组发放了两张林权证,此举激起大塘村委会大塘新、旧两村村民强烈不满。自2005年以来,大塘新、旧两村小组的村干部便四处奔走,他们认为开平市政府和林业局在没有搞清楚权属的情况下发放林权证违反法定程序。2008年年底,大塘新、旧两村小组将开平市政府和林业局告上法庭。由于此案关系重大,经江门中级法院裁定在台山市人民法院异地审理。
此案期间,开平市政府分别发出两道撤销林权证的决议,并在其中明确表示,这两起登记发放行为确实违反法定程序。今年4月15日,鉴于开平市政府“认错”,大塘新、旧两村撤销诉讼请求,此案暂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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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