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征地拆迁 一棵盛果期杏树最高赔偿500元

2010年04月09日 10:37燕赵都市报

中国园林网4月9日消息:眼看再有两个月就要看到金灿灿的杏了,可丁建功却丝毫高兴不起来。这位从2003年开始栽种杏树的平乡农民,近日,因政府修路,自己200多棵杏树将要被伐掉。但每棵树最高500元的赔偿数额,让他感觉不甚合理。经过记者调查,在政府征地补偿中,物价认证的声音始终缺位,而这,或许是村民感觉“赔偿较低”的原因。

■杏林是全家唯一收入来源

今年53岁的丁建功是平乡县田付村乡丁周天村村民,他所经营的杏林紧邻定魏线(定州至魏县)。从邢临高速下来驶向平乡县城,丁建功的杏林是一道美丽的风景。8日下午,杏林外围的树木正在砍伐,矗立在风中的杏林随风飘摇,丁建功忧心忡忡。

丁建功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自己便经营了501棵杏树,从2007年开始,杏林进入盛果期,2009年,平均每棵树每年有400元—500元的经济收入。丁建功一家6口,老弱病残,大儿子因车祸花去28万余元,目前还在轮椅上需要进一步治疗,负债累累,媳妇已改嫁丢下两岁的孙子。二儿子媳妇因嫌家庭贫穷,丢下一子一去不返,“杏林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

■征地果树每棵赔500元

如今,定魏线平乡境内路段因要拓宽,丁建功的杏林在征地范围内,需要被征去二分之一的杏树,有213棵。“政府修路咱要配合,但每棵树只给赔偿500元,是不是太低了些。”丁建功告诉记者,自己现在的杏树正值盛果期,每棵树产量在200公斤左右,按每公斤6元计算,每棵树的收益要在千元以上。

当地交通部门给出的数额却有据可依。8日下午,平乡县交通局解副局长告诉记者,依照平乡县征地补偿方案,对于果树的赔偿最高是500元,“对于丁建功的赔偿,显然是高限。”该副局长称,平乡县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邢台市的补偿标准,经省政府批准。当日下午,记者在该局见到了上述红头文件。

■果农认为政府赔偿过低

但政府的标准是否就合理呢?丁建功认为赔偿过低。随后,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经济果木类价格鉴定,应按生长期的不同阶段,不同品种选用收益法或成本法计算。对丁建功盛果期的杏树,“按盛果期和衰果期的收益现值之和计算”。如果按物价部门的认证,丁建功的每棵杏树赔偿均在万元以上。“但上述计算方式目前只存在于涉案类的鉴定,政府征地行为中,尚没有如此规定。”

当地物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感觉目前的赔偿显然过低,也很同情丁建功的遭遇,但无能为力。

■缺少物价声音或是根源

据悉,在制定统一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上,相关政府部门均缺少物价认证部门的声音。但这个局面或许将有些许改观,“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正起草相关补偿标准工作的规定,征集地方物价部门是否参与政府制定工作等问题。顺利的话,各级认证中心在开展工作时将有话语权。”

丁建功期待着这一天快些到来。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