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7月1日消息:6月29日,几篇题为《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的帖子同时出现在大河网大河论坛的不同版块,引起网友和大河网记者的关注。帖子中称:“因农民施工队反映偃师市国土局截留国拨土地复垦资金问题,河南偃师国土局长李俊虎放出雷人话语——‘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人民网记者都是混蛋!’”
政府官员再出“雷人语录”?还是其中另有隐情?大河网记者联线采访了偃师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
网民发帖:偃师国土局长说人民网是电子垃圾
根据网民“ysbx”在大河论坛的曝料:2003年,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全面竣工后,国土局欠古路沟村的400多万元工程款却迟迟不给,施工队几次讨要,该局先是以“资金还没有下拨到位”等理由敷衍搪塞,尔后又以“你们的项目国家没有认定,400多万元工程款早已返回国库”、“你们要钱到政府去要好了”等借口搪塞。
无奈,他们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多家新闻媒体反映此事,而就在媒体去采访时,新任国土局长李俊虎(原系副局长)对施工队说:“人民网不是也登出来了嘛?那都是电子垃圾,人民网记者都是混蛋!我们啥事也没有。我这个土地局长不能和其他的局长相提并论!”
上面的一段话,让施工队深感:“无论多少哀求和期盼,也不能打动偃师市国土局领导那坚如磐石的心。”
偃师市国土局:“古路沟村支书屡次要钱未果报复”
为了解事情真相,大河网记者拨通了偃师市国土局的电话,一位自称是国土局办公室的同志告诉记者:“这是1996年的事了,我们曾多次解释过。第一,情况不是那个网民说的那样,他利用网络造谣中伤;第二,六月份以来,李俊虎局长没有见过任何媒体的记者,也从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此类话。”
随后,偃师市国土局将一份正式的情况说明发给大河网,委托大河网就此事向网友予以解释。
附《关于网络文章“偃师市国土局局长言论”的情况说明》
一个时期以来,我们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偃师市国土局长痛批有关部门腐败黑幕”、“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批示后,我们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是2000年11月由偃师市人民政府立项,2001年10月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财建[2001)607号)设立的国家土地整理重点项目,核定批准预算总投资1536。43万元。项目于2001年2月开工建设,2005年5月竣工并通过国家级验收。
一、古路沟村反映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欠其400多万元土地平整款的由来
早在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的1995年,共青团偃师市委实施“偃师市共青开发工程”,区位位于古路沟村,当时该村在外地组织了多支施工队,实施了部分土地平整工程,后由于缺乏资金而中途流产,该村因此欠下了巨额工程款,使各个施工单位蒙受了巨大损失,不少工程队因此而破产,工程队因讨账不成曾数次绑架该村支书韩宪章及家人。曾在1998年9月16日被参与共青工程的武汉市新洲区的刘文革和汪志强绑架,1999年7月3日又将韩宪章之子韩喜涛绑架。
2000年,偃师市政府向国家申报土地整理项目时,该村此时就盯上了国家的这笔资金,想借此填补实施共青工程时所留下的债务窟窿。多次声称前期已经完成了400多万元的投资,提出让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在北部项目中支取的要求。偃师市国土资源局认为:共青工程是土地整理项目立项前古路沟村所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是在共青工程后才立项并获国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两者根本就是两码事。在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是以招投标等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并与之依法签订了施工合同,整个项目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与古路沟村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
二、关于200多万元收据的情况
2001年2月,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在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偃师市人代会把其确定为当年的市重点工程,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先期筹资200多万元仓促开工,韩宪章一再要求偃师市国土资源局支付共青工程实施款,当时考虑到该村经济贫困,而且共青工程确实做了一些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实施也需要村里的支持和配合,也想借土地整理项目给该村解决一些困难,缓解该村工程欠款压力(因当时土地整理的政策尚不配套,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就先让村里陆续开据了8张共200多万元的票据,但并未实际支付。后韩宪章经常讨要,偃师市国土资源局于2003年8月,以(偃土文[2003]23号)文件《关于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古路沟标段立项前所完成工程量问题的请示》上报到省土地整理中心,请示能否将立项前古路沟村在项目区已完成的部分土地平整工程量予以认可,省中心《关于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该项目古路沟标段立项前所完成工程量问题请示的批复》(豫土整理项[2003]6号)明确答复:“古路沟村立项前所完成工程量与偃师市北部土地整理项目无关,且项目资金为专项资金,并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应做到专款专用,对该村于立项前在项目区完成的部分土地平整工程费用不同意从本项目资金中拨付”。所以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将其所开收据作废并退回该村。
三、关于偃师市国土资源局用项目款在洛阳建设家属楼问题
该问题纯属无中生有。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在洛阳以团购方式联系购买商品房,本着志愿原则,由需房职工出资购买,余房向社会出售,多数职工并没有购买。团购商品房没有动用一分钱公款。
四、关于局长言论痛批腐败及骂人民网问题
该问题纯属捏造中伤。鉴于该村因工程欠款问题长年上访,为了大局稳定,同时也满足该村新农村建设资金援助的请求,偃师市国土资源局陆续直接或通过乡政府以其他形式为其支援资金150万元。其中35万元直接拨付给该村用于打农用井,邙岭乡政府为其调济资金115万元用于该村“三项整治”。但事与愿违,每次得到补助,安静一段后,该村又会再一次拿此说事。该村曾多次向国土局领导表示感谢并保证以后不再以此上访。国土局新任局长上任后,该村支书韩现章提出经济支援时被李俊虎局长断然拒绝,致使韩现章怀恨在心。网络文章“偃师市国土局长李俊虎痛批偃师市有关部门腐败黑幕”、“偃师国土局长雷人放话,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明眼人一看便知内容系造谣中伤,严重失实,李俊虎局长每次接待记者,局办公室、宣教科均陪同接待,况且六月份以来,李俊虎局长没有见过任何媒体的记者,也从没有在任何场合说过此类话。可以断定,少数人别有用心,采用人身攻击、暗箭伤人的恶毒手段,借此糊弄受众嫁祸于人,对国土资源局造成负面影响,对当事人造成伤害。目前,此事已引起偃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网友如何解读:
继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爆出“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的雷人语录后,又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爆料:河南省偃师国土局长李俊虎在面对记者采访“截留挪用该市古路沟村400余万元国拨土地复垦资金为职工买家属楼的问题”时,放出话来:“人民网算什么东西?那是电子垃圾,人民网记者都是混蛋!”对此,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回应称根本没有这件事,该问题纯属捏造中伤(7月1日《广州日报》)。
有人开玩笑说,今年是官员真话爆发年,许多官员不经意间都把真心话吐露出来,惊天动地,“雷”倒众生。舆论穷追猛打,掀起批评狂潮,当事官员也大多为自己的狂言付出了或真或假或大或小的代价,这固然值得欣慰,但这些“雷人”语录暴露出的某些官员们的真实心态,显然不是一次批评或简单的处分就能改变扭转的,这里面有摆脱不掉的体制、制度问题的影子,值得我们深思。
具体到国土局长怒骂人民网这事来说,尽管国土局以书面形式发布《情况说明》,称这是无中生有的“捏造中伤”,但目前这只是国土局的“一面之辞”,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没有更高层次的权威调查,恐怕难以让人信服。我们现在要探讨的是,假设国土局长的怒骂人民网是事实,那么,他有没有权、可不可以怒骂呢?
从普遍意义上说,一个真正民主法治的公民社会,是没有权威没有迷信的社会,在宪法的框架内,人人享有知无不言的自由。据此来看,人民网和千千万万的大小媒体一样,是平等接受公众评判和市场选择的媒体之一,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指指点点说说道道,包括批评,甚至笑骂、怒骂也可以,只要在法律的许可之内,这是天赋人权,不容置疑。即便这种批评、笑骂的理由是偏颇的,甚至是错误的,我们可以不同意,可以进行批驳、论战,但不能剥夺别人“骂”的权利。
但任何事情都有特例,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偃师国土局长作为公民,他完全有权利对人民网说三道四,嬉笑怒骂,但同时,他又是一名官员,是党的干部。他的骂,要分清公私属性。如果因为人民网报道了他工作上的问题,就骂上前去,这不仅是个人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问题,更是党性党风问题,他如此因公乱骂就是要受到批评,受到追究的。我们批评他,组织追究他,不是否定他骂人民网的权利,而是他的身份和出发点,是要质疑他的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如果任由此类羞辱舆论、报复舆论、钳制舆论的言行蔓延,那是对舆论监督权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公民权的侵害,这是万万不可以的。
以上只是基于李俊虎局长真骂了人民网的假设而发的一点感想,不代表说他真的骂了,我们也相信他不会这么差劲,应该不会有跨省追捕之类的风险吧。我这样假设,更想说明的是,在局长不该这样怒骂人民网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