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严惩毁绿行为 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最高可罚千元

2009年06月25日 09:29江淮晨报吴功胜

中国园林网6月25日消息:在绿地内种植蔬菜,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相关条例昨天被提交合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认养绿地可享冠名权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修改稿草案)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等形式认建认养树木和城市绿地,树木和绿地的认建认养不改变产权关系;认建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居住区应四成是绿地

草案对城区的绿化指标也进行了提高,城市各类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安排相应的绿化用地。

其所占的比例为:居住区应不低于建设用地面积的40%。新建的城市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5%;改建、扩建的主次干道不低于20%。机关团体、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卫生、科研院所等单位不低于35%。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不低于20%。对有大气、噪声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不低于30%……

草案还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屋顶绿化面积可以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计入绿地率。

七种毁绿行为被禁止

草案对七种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喊停,包括:损坏花坛、绿篱、栏杆、草坪的;钉栓刻划树木、攀折花木的;围圈树木、就树建房或者晾晒衣物、悬挂标牌的;污损建筑小品、雕塑及其他绿化设施的;在花坛和草坪上堆放物料或者倾倒垃圾、化学物品及液化气残液的;在绿地内设摊或者停放车辆的;在绿地内种植蔬菜或者其他农作物的。

若出现这7种毁绿状况,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推荐阅读:

昆明:五华区再建50块绿地 “见缝插绿”必须包种包活

四川资阳:小区公共绿地在业主的“改造”下五彩缤纷

天津市河东区:围上铁蒺藜 绿地好“休憩”

比上年增加1.03平方米 沧州人均绿地增速创历年之最

(来源: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