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8日消息:没名没姓的山种了树心里不踏实,就像路上的石头,谁知道会不会绊脚?
2007年4月,作为广西两个林改试点区之一的钦州市钦北区启动林改,开始为林农搬开挡路的石头。
没有“铁证”,钦北区林农心存顾虑
钦北区存在着大量的林权争议。
专项调研显示,林业“三定”时期,钦北区集体林地发证率仅为70%左右,自留山和责任山基本没有发证到个人,承包的责任山当时也没有签订合同。
此外,林业“三定”时期发放的《山界林权证》正本原件大部分已遗失或损毁。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只有10%的村组能拿出1981年的《山界林权证》。
麻烦还不止于此。
受当时测量技术等多方面的影响,《山界林权证》先天不足:四至文字表达不清,没有附图,权属边界材料没有相邻各方签名确认。
“山上怎么不多种些树?”
“手续没有,今天种了,树大了归谁都不知道。”
林农的顾虑不无道理。
林改以前,钦北区林农所分到的承包(责任)山基本保持着原状,疏残林木任其自然生长和天然更新,荒山没人上心。山上基本上都是本地马尾松,产出收益低、周期长,农民不敢投钱去改种其他速丰林或经济林。
“山上的松树种了二三十年,没人管,每亩也就值千把元钱。”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副主任李国研说。
钦北区林业局局长周永盛说:“需要找到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把林权证办成“铁证”,让林农放心。[分页]
有了“铁证”,林农才会放心投入生产
本着尊重历史、尊重林农意愿的原则,钦北区抽调100多人组成了11个调研小组,摸清了林业的历史情况和经营现状,随后制定出台了《钦北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和指导性文件。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2007年8月,钦北区全面铺开林改工作。区、镇、村三级林改工作小组同步成立,并层层签订《林改目标责任状》,具体落实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
林改无小事,调处纠纷需要事无巨细。
钦北区成立了区、镇、村三级林权纠纷调处机构。区里的机构叫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从林业、司法等部门抽调16人组成,每调处成功1件林权争议,区政府给予2500元~3000元补助。
钦北区大垌镇辽村与钦南区黄屋屯镇加凌村,两者间的边界争议持续了10多年。林改中,经过调解,双方终于划定2000米的边界,涉及600多亩林权界址。
截至目前,钦北区已成功化解116起争议,化解率为83.5%,没有发生一起哄抢林木、林地事件,也没有引发新的山林纠纷。
细致入微的工作,换来的是林农大胆投入资金上山造林。
林改之初,李国研只在自家山林上种了19亩桉树,而2008年他却承包200亩山地种植桉树。有了“铁证”心里自然安稳,再过几年,山上就能出钱了。
潘立国是钦北区大垌镇米家村的造林大户。林改后,他承包了800多亩山林,每年林地租金超过10万元。
大垌镇江表村委会村民陈祥海,2004年投入18万元种植速生桉树500多亩。核发林权证后,2008年他又投入60多万元,增加造林面积800多亩。
从谨慎到踏实,林农真正感受到来自“铁证”的力量。
林农获益,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促进了林业经济的稳定发展。
林改以来,钦北区群众造林6.3万亩,林地出租价格从林改前的18元/亩~20元/亩,提高到现在的50元/亩~60元/亩,林农收入和村集体收益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分页]
林权档案实行严格管理
在米家村的一间办公室,两个铁皮柜非常显眼。里面全是林权档案。
周永盛说,这些是留给子孙后代的,可马虎不得。
全区林改档案区、镇、村三级建档,专房、专柜、专人保管,分级、分层、分类存放。区林业局负责建立林权综合档案和登记档案,镇政府负责建立镇林权综合档案和集体经济组织林改方案档案,村委会建立林地承包合同和林权登记台账档案。
截至目前,钦北区累计完成村民小组外线勘查2423个,占总任务的94.8%;完成林地勘界面积138.3万亩,占总任务的80.2%;核发林权证林地面积102.1万亩,占总任务的69.2%。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