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10日消息:“我国的杜鹃花品种太少了、太单一、太老了,几乎每次都是那几个品种……”不久前,很多参加第七届全国杜鹃花展的生产企业这样感叹道。据了解,我国杜鹃花产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虽然已经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特色产业,但品种单一、花期集中、应用面狭窄、名称混乱等问题也逐步凸显。其中杜鹃花品种更新速度慢极大地制约了杜鹃花产业的发展。日前,中国花卉协会杜鹃花分会以及众多杜鹃花生产企业已开始行动,积极寻求解决之策。“没名分”制约品种更新我国杜鹃花虽然野生种质资源丰富,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却不多。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很早就开始进行杜鹃花新品种的选育,选育出来的不多的几个品种虽然进行了国际新品种登录,但大规模推广应用还有很多障碍。很多企业因为没有自主产权的新品种在市场上无法占有主动权。
在浙江省金华万盛园艺场负责人方永根看来,杜鹃花并不是没有新品种,而是有太多的新品种得不到应有的“名分”,从而极大影响了这些新优品种的应用与推广。花卉育种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而我国有一大批长期活跃在杜鹃花生产一线的育种者以及业余育种爱好者,面广人多,民间育种又有投入低、推广快的特点,更能适应当前市场。然而对于还未进行国际登录和在国内申请新品种保护的新品种,至今国内还没有一个较权威的行业组织来给予认可。
方永根告诉记者,该场长期进行杜鹃花育种,至今已有500多个新优品种育出,有300多个正处于推广阶段,但每年只能选择三四个新品种进行保护登录,即便是有些实力的企业,要对每个新品种都进行保护登录也是不现实的,一些业余育种爱好者则更不会去登录。他认为,这种现状很容易造成杜鹃花在日后推广过程中名称混乱,同时也不利于提高育种者的积极性。
“品种登记”有例可循很多生产者认为,当务之急就是要在国内成立一个有公信力的行业组织。通过这一行业组织,对广大育种者的新品种进行及时认定登录,是对育种者成果的肯定,有很大的激励作用,也能促进新品种的推广。同时,新品种得到认定,育种者还可以从政府渠道获得支持,反哺育种工作,形成良性发展。
这一设想在其他品种上也有先例。兰花、茶花、荷花等品种国际登录权都不在我国,但中国花协的相关分会分别设有相应机构进行品种登记。这些类别的花卉新品种均是通过专家鉴定等一系列途径获得业内的广泛认可。中国花协兰花分会秘书长、兰花品种登录注册委员会副主任何清正告诉记者,该委员会从1994年就进行中国出产的兰科新品种的注册登记,登记人需提供所持品种父母亲本来源等相关信息,通过专家鉴定后可确认为新品种。目前每年有几十个新品种登记在册并在公开报刊上发表。何清正认为此举效果很好,对推动兰花产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针对杜鹃花产业现状,很多生产者认为可以借鉴兰花的这一做法,即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只要承认该新品种是由谁选育出来即可。方永根已组织相关人士,拟好初步方案,准备提交中国花协及相关组织,建议成立中国杜鹃花新品种相关登记机构。他认为,当前具有较大经济价值的花卉新品种国际登记权均掌握在外国人手上,对保护和普及我国新品种十分不利。建议在国内建立杜鹃花登记机构是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花卉苗木新品种登录机构,这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观念,树立自己的权威。至于运行的方式可以不拘于国际登录形式,以后与国际接轨还是一直独立运行视形势而定。兰花登记机构在业内也有很大的权威性,杜鹃花已落后于兰花等其他花卉很多年,这项工作宜尽早着手。
多方共同探索方有解决之道为解决杜鹃花新品种“正名”难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这一方案得到了很多杜鹃花生产企业的支持。福建永福花卉研究所所长陈子望表示建立国内的权威组织不是“妄想”,具有可操作性,需要进行不断地尝试和完善。
在一些生产企业和业余育种爱好者对成立国内登记组织热情很高时,杜鹃花分会针对产业现状,也积极谋求解决之道。该分会副会长、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张长芹研究员认为,民间杜鹃花育种力量不可小觑,但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所培育出来的是否是新品种也得不到有效的检验。对于申请成立类似兰花等品种的国内登记机构,张长芹并不持乐观态度,她认为一方面这种“登记”在遇到纠纷时很难成为法律依据,从长远来看也不利于花卉出口,另一方面,兰花、茶花等登记机构虽然有值得杜鹃花借鉴的地方,但毕竟各种花卉产业发展情况不同,景气程度也不同,实际操作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她建议一些生产企业和业余育种者在育种过程中多收集资料,作为新品种登录时的有效依据,同时进行必要的国际登录和申请品种保护。“杜鹃花产业所存在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育种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希望广大育种者要保有正确的心态来对待。”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