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园林城市接受复查 不合格须限期整改

2009年05月26日 09:34河南日报

中国园林网5月26日消息: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12个国家园林城市正在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组织的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城市将首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摘牌。

为了改变城市脏乱差的环境面貌,我国从1992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到2008年底,我国先后命名了11批共计139个国家园林城市和7个国家园林城区。据了解,我省的国家园林城市有濮阳、郑州、洛阳、焦作、新乡、南阳、漯河、许昌、登封、济源、舞钢、偃师等12个。

这次复查的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定位和队伍建设情况;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发展情况;城市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情况。(记者王 映)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