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出台新规 绿化设施损坏需限时维修

2009年05月12日 14:59中国绿色时报许亚平

中国园林网5月12日消息:发现危险的断枝、枯枝,1个工作日处理;发现死树、老化或被车辆撞坏、撞歪的树木,根据季节5个工作日完成换栽或做其他科学处理。这是日前出台的《咸阳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细则》的相关内容。

为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政设施管护水平,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陕西咸阳市按照标准明确、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及时服务的总要求,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订并出台了《咸阳市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细则》。

《细则》提出,城区道路绿化要不缺一棵行道树,绿化带不出现缺株、断带情况,每周要对主要路段冲(擦)洗两次,发现死株或断带后5个工作日完成维修或更换;在生长旺盛季节(4月~10月),绿化带、草坪每半月修剪一次,行道树每季度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一次;每日对绿化带进行保洁清理,做到无杂草、垃圾,清理出的垃圾在路面上堆放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细则》还规定,按季节定期浇水(干旱时10天浇水一次,雨水较多时适当调整)。草木除病采取剪虫枝、刮虫包、刮腐木、喷药等技术方法,病虫高发期要昼夜两班加强防治。绿化植物年内进行2次~3次施肥。坚持日巡查制度,及时处理树木歪倒及损绿、毁绿等情况并收录存档。沿街行道树上不乱拉乱挂,绿化设施内设置的广告牌匾版面整洁,每月擦洗一次。严格查处毁绿、损绿行为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按规定程序审批绿化补偿及树木、花卉迁移或损伤、死亡的赔偿工作,全力保护维护好绿化成果。《细则》对城市广场游园设施的管护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为了保证《细则》落到实处,该市城建局还制定了市政设施量化评分细则,组织人员定期考核;落实“四定位”责任制,奖惩结合,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实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在经济处罚的同时根据情况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