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2日消息:尽管斗南花卉交易市场非常拥挤,市场扩容或改造升级已成燃眉之急,但瞄此商机刚刚“抢建”的花乡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因身陷“违规建筑”的旋涡或将被拆,交易场地拥挤的场面短期内依然不可能缓解。“我们刚刚开完了协调会,花乡斗南被拆除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呈贡县建设局一位负责人如是说。
违规业主知法犯法
调查员在呈贡县建设局为花乡斗南违规建筑举行的听证会上陈述,鲁红伟于2009年3月3日前,未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呈贡斗南花卉市场西北进行违法建设施工,所建房屋及钢结构建筑物10524.35平方米属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在城市、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停止建设。由于鲁红伟明知法律有关规定,并且在开始建设时就收到了停工通知书,告知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而当事人不听,还擅自进行建设,属知法犯法。
居委会为违规建筑求情
记者采访了解到,花乡斗南是当地村民鲁红伟以69万元价格租赁斗南停车场35亩土地,并于2008年12月4日开工建设的,但这个市场到临近开业了,还没有得到规划部门的相关批准。令人不解的是,在呈贡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下发拆除违规建设的花乡斗南时,斗南居委会却向呈贡县建设局发出了求情信号。
3月5日,斗南社区居委会向呈贡县建设局递交了《关于斗南停车场二期建设给予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反映》的材料。材料称,为壮大集体经济,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和生活问题,社区居委会将停车场二期集体土地58.63亩集体开发利用,建设花卉配套的修剪车间、物流包装及冷藏区,本项目计划建设简易房及钢架大棚满足广大花商和花农的经营环境,提升斗南花卉品牌,规范现有的包装、冷场物流秩序,已于2008年12月3日上报斗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现已开工建设。根据2009年3月5日呈贡县建设局下发的城建监察告知书相关要求,拟进行拆除,这会引起一些不稳定因素,根据斗南实际情况,故请呈贡县建设局给予酌情和实际考虑不宜进行拆除,以办理相关手续为谢。
斗南居委会副主任阮仁华在呈贡县建设局为花乡斗南违规建筑举行的听证会上陈述说,斗南社区人地矛盾突出,入不敷出,花乡斗南项目于2008年12月3日上报斗南街道办事处领导,但因为领导工作繁忙未能上报斗南龙城片区建设指挥部,所以手续办理正在积极协调中,“因为正在进行两退及污水处理厂的征地工作,街道办事处领导可能由于工作繁忙,一时疏忽,未及时上报相关材料,所以才导致花乡斗南花卉市场违规开工。”直到3月11日,呈贡县建设局下发停工通知后,斗南村民委员会才向斗南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不是知法犯法,而是因为工作繁忙所致。”阮仁华说。
花乡斗南投资千万?
据悉,鲁红伟获得斗南停车场土地经营权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获得的。2008年11月24日,鲁红伟收到斗南居委会和云南龙翔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是,斗南花卉市场后的原停车场地及苗圃约35亩土地经营权20年期的承包经营管理项目于2008年10月24日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并经业主同意,确定鲁红伟为中标人,竞标价格69万元,承包期20年。鲁红伟接受呈贡县城建监察大队的询问时称,除了69万元的租金,花乡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建设投资大约为1000万元。不过,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花乡斗南的建设最多在500万元。
强拆或整合
“花乡斗南被拆除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相关部门还有一个整合方案。”呈贡县建设局参与斗南花乡违规调查取证的一位人士如是告诉记者。根据呈贡县建设局、工商局和斗南街道办事处共同下发的通告,花乡斗南业主鲁红伟必须在2009年4月15日前拆除违规建筑。“不过也可能整合,整合方案要获三方确认,并需通过规划主管部门重新补办手续,难度很大。”呈贡县建设局的这位人士说。
花乡斗南花卉交易市场之所以能引起媒体的关注,因为它对斗南花卉这个亚洲最大花卉交易市场和全国驰名商标带来冲击,更不符合昆明市政府对斗南花卉交易市场的升级改造的规划。据悉,昆明市政府计划把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升级改造成为一个规模在800亩~1000亩的大市场,以此促进云南花卉产业升级,“现在的斗南花卉交易市场确实非常拥挤,扩大规模提升规格已经是迫在眉睫了。”斗南花卉公司负责人晋韬说。显然,鲁红伟也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违规建设花乡斗南花卉交易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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