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改革提高积极性 抚顺宜林荒山造林全部私有化

2009年03月16日 09:29辽宁日报

中国园林网3月16日消息:3月12日,记者从抚顺市林业部门获悉,至2008年底,抚顺市首次实现宜林荒山造林全部私有化。据统计,去年全市私有造林面积达到18.5万亩,同比增加5.3万亩。耕山致富、兴林富民在这里日渐由规划转为现实。

去年是抚顺市农村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年。以确权到户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林权改革实施后,立即在抚顺市显现出了它的巨大效应。当年全市农村共完成植树造林34万亩,其中18.5万亩宜林荒山造林全部为个人私有造林。统计数据显示,全市有11140户农民参与了农村宜林荒山造林。其中,造林面积百亩以上的达到了11041户,造林面积100亩至500亩的有97户。非公有制造林户数之多、造林面积之大在抚顺市前所未有,广大农户从“要我造林”到“我要造林”的显著改变,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又一次大解放。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总体改革完成,抚顺市山区农民分到了山,均到了林,成为山林的真正主人。作为农户家庭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长远致富基地,广大农民像经营土地一样经营着山林,像种庄稼一样栽植着林木。与此同时,“谁造谁有,合造共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林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吃到了“定心丸”的林农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些都为私有造林面积的大幅增加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级政府的资金扶持为农民造林解决了燃眉之急。去年,抚顺市、县两级政府均出台了农民造林补助政策,农民每造一亩成活林,即获50元至80元的苗木补助费。仅此一项,去年抚顺市就投放造林资金2331万元。新宾满族自治县和清原满族自治县为确保打赢小开荒还林攻坚战,筹措1200万元专款用于工程补助,解决了林农购买苗木缺乏资金的困难。

技术指导及时跟进,为农户早日得实惠全程“护航”。抚顺市各级林业部门侧重指导林户将造林与国家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工程,与营造红松果材林、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经济林等兴林富民项目结合起来,在规划、设计先行之际,进一步强化苗种、技术等服务性工作。上百名林业科技工作者面对面地指导林农,提高他们的经济林栽培技术,为造林质量的提升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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