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4日消息: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决定,进一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设标准,严禁搞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等豪华装修,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
现在,少数地方、部门和单位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奢侈之风盛行。在一些部门和地区,办公楼越盖越豪华,行政开支越来越大。
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办公楼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不得在建筑物内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不得搞豪华装修,电梯、空调、供配电、弱电等设备以及各类建筑材料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产产品。
同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省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市(厅)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县(处)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