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5月5日消息:去年11月下旬,河南省人民政府连续以豫政[2007]81、82号文印发了《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和《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拉开了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的序幕,同时全面启动了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半年来,各地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生态省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用改革的办法促进生态建设,用生态建设带动林权改革,取得了林改与生态省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效果。
——同步安排部署。去年底和今年初,省政府连续两次召开全省林业生态省建设会议,在安排林业生态省建设的同时,部署了集体林改工作,要求全省各地在实施林业生态省规划的过程中,同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推进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深化林业管理体制改革,保障集体林改的顺利进行。在今年初印发的林业生态省规划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地对纳入2008年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的新造林地,必须明晰产权,及时向林权所有者颁发林权证,“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造林就发证”,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同步落实责任。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一把手对本地区林业生态建设负总责。建设任务按年度细化分解到各级政府和部门,层层签订责任书,列入政府目标考评体系。河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全省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确权发证的改革任务。其中工作基础较好且没有林权争议的乡村,争取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改革任务。根据这一要求,2008年全省要完成应林改面积65%的任务。在省政府与各省辖市签订的林业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上,林改作为6项责任目标之一,分解落实到了各省辖市,各市也及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并建立了林改目标责任制。
——同步贯彻实施。在去冬今春的植树造林活动中,全省各地一手抓造林,一手抓林改,通过明晰产权、落实责任、明确造林主体的办法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林业经营者的造林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的推动了林业生态省建设,使林改真正起到了林业生态省建设突破口的作用。郑州市将林业生态省建设任务与林改任务一起层层落实,不分山区、平原,一律要求今年100%完成林改主体改革任务。三门峡市成立由市长任指挥长的林业生态市建设指挥部,统筹安排生态市建设和集体林改工作,确保林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比各地林改工作开展情况和造任务完成情况,凡是林改工作进展顺利、工作扎实的地方,造林任务也完成得好,林改对植树造林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
把集体林改同林业生态省建设紧密结合,并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之中,不仅丰富了林业生态省建设的内涵,而且为林业生态省建设注入了内在动力,有力地促进了河南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根本转变,林业增长方式正由粗放经营转向集约经营,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已开始步入自主增长的良性发展轨道。
(一)扩大了植树造林主体,拓宽了林业投资渠道。通过林改,基本实现了“山有主、人有责、民有利”的目标,明晰了产权和经营主体,理顺了林业经营体制,广大农民和各类社会主体的造林积极性空前提高,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个人开始关注林业并积极参与到林业建设中来。造林主体从林业部门和林农扩大到社会各类经营主体,林业建设主体实现了由过去单一行业建设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转变;林业投资由过去单一依靠政府投入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体共同投资,实现了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去冬以来,郑州铁路局投入上亿元资金,出动干部职工30万人次,绿化线路800公里,栽植苗木420余万株。新县启动林改后,形成了“人往山上走,钱往山上投”的群众性造林局面,全县共吸引社会资金2000多万元,完成造林面积1.8万亩。今年,全省安排造林任务508万亩,是历年来造林任务最重的一年,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助推作用,造林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据统计,全省已完成造林面积622万亩,占全部任务的122.34%,其中公有制造林面积达429万亩,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9%。
(二)提高了造林质量,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通过明晰林木产权,产权和管护责任同时得到落实。权连责、责连利、利连心,各类造林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保护森林资源的主动性明显提高,群众参与护林防火的自觉性大大提高,有效地解决了护林难、防火难等问题。漯河市郾城区李集乡等乡镇,把境内所有沟河路渠两侧的造林地段按照树随地走的方式将其产权明确到农户手中,造林成保率均在95%以上。新密市超化镇草庙村、新庄村林改后,群众自发成立了木材销售协会和“三防”协会,自筹资金设置了防火隔离带,多次邀请林业技术人员指导林地经营管理。尉氏县庄头乡一些村村民自发地联合起来,轮流看护林木,改变了过去护林员少,看护不力的局面,盗伐林木案件下降了80%。
(三)盘活了林业资产,优化了资源配置。林改前,大面积宜林荒地、四旁隙地等长期闲置得不到有效利用,一些社会闲散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林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没有施展的空间。通过林改,实现了林权的合理流转,社会各界群众以资金、山场、种苗、劳力、技术等要素积极参与林业开发,改变了过去林业投资形式单一的局面,实现了各种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盘活了资产,富裕了农民,发展了林业。漯河市从事木材经营的贾国锋等18位商户,投资建成了5000亩集中连片的速生丰产林基地,吸收周边农户参与到林木生产经营中来,拉近了农户与市场的距离。辉县市西平罗乡白土岗村有一片600亩的冬枣基地,投资大,技术要求高,村民、集体或单个承包户经营都比较困难。该村便通过在社会上公开招标入股,引来外地客商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股份公司。村委会以林地、林木入股,外地客商以资金入股,河南科技学院两位教授以技术入股,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带动了林业产业发展,实现了生态建设产业化。多种社会主体进入林业建设领域,实现了林业开发形式的多样化,拓宽了集体林业发展空间。他们有的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走资源培育之路;有的投资林业企业和种苗花卉,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引导下,林业经营者努力寻求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培育资源,在培育资源的基础上发展产业,取得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双赢。舞阳县保和乡张振乾植树24万多株,并带领周边群众在林下开展林牧复合经营,既改善了区域环境,又促进了农民增收。漯河市依托丰富的速丰林资源,大力发展木材加工业,到2007年,全市已有木材加工企业658家,年木材加工能力达到120万立方米,林业产值达到15.78亿元,较2001年增长255%,6年净增长9.56亿元,年递增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