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所能否把灾难降到最低?

2008年05月30日 16:34中国园林网
    2008年1月,一场大雪让全国的大部分城市交通陷入了瘫痪;5月汶川地震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亡;同月,在短短的雷暴天气内,贵州、湖南等大城市相继发生了由于暴雨积水,山洪暴发等造成交通、电力、通讯多处瘫痪、人员伤亡的情况。从我国的目前情况看,全国位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的城市占城市总数的45%,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人口和76%以上的工农业产值集中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都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地区。可以看出我们面临的城市灾害的威胁还在不断加剧,而城市的防灾应急能力还十分脆弱。
    从灾难造成的影响上直接显示了应急避难所的重要。民众需要政府构建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在灾害或战争发生时,为人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应急藏身之所。

    (一)城市现代化的发展,使应急避难所的建设成为必然。
    水、电、气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发展,使次生灾害的危险性加大。城市楼层的升高,建筑物间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城市道路交通越来越立体化,交通管理工作更复杂;城市的日新月异发展,使防灾承受能力更脆弱,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要说一旦发生战争或严重的自然灾害,就是化学品泄漏,也可造成交通中断和人员生命的威胁。

    (二)市民需要良好的城市安全环境。
    1973年,日本把1公顷以上规模的公园都建成为防灾应急避难公园,在199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中,神户市1250处大小公园对阻隔火势蔓延、安置灾民避难中起到了神奇的作用。
    如今的城市,人口不断的增加,城市规模不段扩大,人口密集度越来越高。城市不但面临着大规模停水、停电及火灾、有害物体的泄漏、交通系统瘫痪威胁。同时自然灾害也时有发生,使城市的防灾形势尤为严峻,市民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挑战。城市管理者必须把城市防灾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创造出良好的城市安全环境。

    (三)预防灾害,要做到未雨绸缪。
    “保证每个人都有避难场所疏散使用”的“以民为本”的观念,是政府现代城市管理和公共管理的精髓和根本。 
    政府部门在城市防灾减灾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确定城市灾害管理的总体目标,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及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全面提高城市的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在关注城市信息灾害、恐怖袭击、金融危机等新灾害防治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态环境等灾害的防治上。整体规划,投入资金,构建完善的应急避难所(疏散基地)体系。政府的防灾减灾工作才能做到未雨绸缪,提高城市的“护巢”能力,为每一个市民遮风挡雨,而不是让公众一次次付出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