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3年造林工程启动植树60万亩覆盖率超40%

2008年03月25日 09:30水母网-烟台日报中华
    从今年起到2010年,全市要植树造林60万亩

    林地总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中国园林网3月25日消息:党的十七大做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决策,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生态建设要走在全国、全省前面。市政府也召开会议要求,到2010年我市要基本建成生态市。市委主要领导也多次指示:“林业要有大动作,绿化要有大起色”。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文明富庶新烟台,决定启动三年大造林工程,到2010年实现烟台大地基本绿化。

    形势所逼

    三年造林60万亩

    说起三年大造林工程的出台,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明财这样告诉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造林绿化事业,特别是在以苹果为主的经济林、以干线公路为主的公路绿化带、以基干林带为主的海防林体系、以市区为重点的裸露山体植被恢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初步建立起布局比较合理、功能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但是,也面临着突出问题,一是加快造林步伐非常紧迫。根据《烟台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市必须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而近几年我市年均造林规模只有10万亩,要实现年均造林翻一番达到20万亩,必须进一步成倍提高造林进度,任务非常艰巨。二是,造林难度越来越大。我市现有未绿化宜林地主要集中在山区和沿海,这些地方大多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绿化成本高,只适宜营造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明显而基本没有经济效益,在群众参与造林热情不高的情况下,必须依靠各级政府投资来加以推动。三是造林绿化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看,我市的造林绿化,平原好于山区,城市好于农村,经济林好于公益林,森林覆盖率高但生态公益林比重偏低、生态防护功能较差,特别是山区“荒山秃岭”、“缺树少绿”现象比较严重。通过市林业部门的调查统计,目前全市还有50多万亩荒山亟待绿化。

    张明财说,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市向森林生态城市迈进的步伐,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启动三年大造林工程。大造林工程明确提出:三年内全市要新增造林面积60万亩,有林地总面积达到8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面完成生态市规划造林绿化任务,实现烟台大地基本绿化,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找好定位

    全力推进四大工程

    在谈到大造林工程如何推进时,市三年大造林工程办公室副主任、市森林资源监测管理站高级工程师孙玖世说,根据我市快速提升绿化面貌的迫切需要,这次造林绿化的重中之重放在了山区造林上,切入点放在中心城市规划区和威乌路、同三路、烟青路三条交通干线两侧“一区三线”造林上,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梯次推进”的原则,突出抓好“山区造林、沿海造林、速生用材林造林和村镇绿化”等四大造林工程。

    在山区造林工程上,市级突出抓好“一区三线”造林。中心城市规划区,重点抓好莱山国际机场周围荒山造林、门楼水库等市区水源涵养林建设和市中心区坡地退耕还林。“三线”造林,是指威乌、同三、烟青三条干线公路两侧第一山脊线或3公里范围内的荒山荒坡造林。“一区”、“三线”各规划荒山造林10万亩。各县市区参照市里的做法,突出抓好县市城区周围及其与“三线”连接的主要公路两侧荒山绿化。

    在沿海造林工程上,新建改建海防林各3万亩,使全市海防林总面积达到并稳定在30万亩。北部沿海的县市区,主要抓好堵口加宽造林、林中空地补植造林、残次黑松林改建等工作;南部沿海的莱阳、海阳市,主要抓好新建沿海防护林带,林带宽度达到泥岸100米、沙岸200米以上,到2010年基干林带实现基本合龙。

    在速生用材林造林工程上,全市“一区三线”范围内的未绿化宜林地,凡是适宜选用速生树种的地方,都要全部栽上速生用材林。

    在村镇绿化工程上,主要按照“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园花果化”的要求,实行“山、水、林、田、路、房”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全市每年要建成200处以上造林绿化示范村、15处以上造林绿化示范镇。

    孙玖世告诉记者,根据我市三年大造林工程动员会议要求,今年要完成造林15万亩,2009年要完成造林20万亩,2010年要完成造林25万亩,从而达到三年完成植树造林60万亩的任务。

    明确责任

    为造林提供保障

    市林业局局长翟桂福说:“这次三年大造林工程可以说市委、市政府是下了大力气去抓的,大造林工程不仅明确了绿化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而且还出台了相关推进措施,可以说是为造林工程的成功提供了可靠保障。”

    翟桂福告诉记者,市委、市政府在三年大造林工程动员大会上要求,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明确了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予以补助和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相结合多渠道筹措造林资金。三年内,市级财政每年要安排造林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主要用于对“一区三线”和沿海地区范围内的重点造林工程实行补助。市林业、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筛选重大造林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扶持资金,支持项目所在县市区加快发展。为确保造林工程能按期完成,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署了《三年大造林工程责任状》,将三年大造林工程纳入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并提高在“三农”工作考核中所占分值。根据考核体系要求,2008年—2010年期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凡造林绿化达不到进度要求或质量要求的县市区,取消其当年评选先进单位资格,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三年绿化任务到期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造林绿化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成方连片造林面积超过1万亩的地方,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树立“造林绿化纪念碑”。

    另外,根据三年大造林工程要求,从今年起,我市还改变了以往的造林方式,由过去的群众自发式造林向项目化管理、专业队造林转变。在城市的义务植树上,划定植树单位责任区,实行“包栽、包活、包管护、包成林,一定十年不变”的植树义务连带责任制,在苗木的后期抚育管理工作上,责任单位要及时进行除草打药,防治病虫灾害,确保苗齐苗壮,同时,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对于各县市区,允许把荒山绿化与山区开发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大户开发荒山,按照“以肥带瘦”的办法,把丘陵地与其周边的荒山进行“捆绑”招标,引进果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经营大户,建立果品基地进行绿化,也允许资金实力雄厚和经营能力强的大企业,承包大片山林。在“一区三线”范围内,建设公益林或用材林的,享受市级财政造林补助政策,公益林按有关规定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