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客商来琼与人合作种植“神马”品种菊花,却遭遇不测——
文昌一花卉基地10万株菊花被盗采
损失至少15万元,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中国园林网2月25日消息:花卉基地的10余万株出口花卉——“神马”菊花正值采收期,却突然被人“采收”走了。好好的花卉在自己的基地里竟被他人采走,外地来琼投资的客商、文昌万丰菊花场董事长谢台莲感到难以理解。目前,该事件已引起了当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10万株出口菊花突然“失踪”
文昌万丰菊花场董事长谢台莲告诉记者,去年10月初,经朋友介绍,她和丈夫徐文华来文昌与人合作种植“神马”品种菊花。夫妻俩此前一直在江苏昆山市从事花卉种植、出口等生意。
今年2月初,谢台莲的文昌万丰菊花场37亩“神马”菊花长势喜人,眼看这些菊花就要采收出口。该品种菊花主要销往日本、新加坡等国,销售旺季在清明节前后。谢女士介绍,2月19日,她与丈夫徐文华发现自己花卉基地的一个大棚里待采收的“神马”菊花突然不见了,原来长势喜人的菊花只剩下成垄的花茬。谢女士初步估算,被他人采走的菊花至少在10万株以上。按照目前市场行情,每株“神马”菊花的销售价格在1.6元左右,如果市场行情好,每株菊花的销售价格可达到3-4元。
10万余株菊花被人莫名采走,损失至少15万元。谢女士和丈夫徐文华立即将该情况向文昌翁田镇人民政府龙马办事处、龙马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反映。
外地客商认为是合作方盗采
据谢女士介绍,当天下午5时,龙马办事处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报后,赶到文昌万丰菊花场进行查看。谢女士称,据她了解,10万余株菊花是她的合作方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采走的。好好的合作方,怎么会单方面将出口花卉采走呢?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外地客商谢女士反映的情况后,驱车前往位于文昌翁田镇龙马办事处史官村的文昌万丰菊花场进行了采访。记者在该花卉基地的一个大棚里见到,数垄菊花只剩下了根茬,而旁边大棚里的花卉却长势喜人。谢女士捡起地上一株快蔫了的“神马”菊花说:“这就是他们偷偷采摘遗留下来的,10万多株出口菊花,损失惨重啊!”记者问她所说的“他们”指的是谁,谢女士说是她的合作方。
据谢女士介绍,去年10月份,她与一名姓焦的女士建立了合作关系,合作种植、出口“神马”品种菊花,“共37亩试验花卉基地,我占51%的股份。”焦女士的丈夫是当地人,不过夫妻俩都在海口工作。“刚开始,我们合作还很愉快,后来因为合同纠纷问题,双方还闹到了法院。”谢女士说。
谢女士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文昌市人民法院于2月19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记者在该民事裁定书上见到,文昌市人民法院在谢女士和焦女士的合同纠纷问题上作出民事裁定,查封菊花基地的37亩菊花,由原告方谢台莲保管和出售。
“按照裁定书上的规定,他们无权采收和销售,但是他们却偷偷地将菊花采走了,这是违法行为。”谢女士说,“除此之外,他们还派人将附近村的公路挖断,让我们的运输车辆无法通行。还派数名青年男子坐在我们的工地把守,使我们的工人无法干活,我们真的没法在这里干下去了!”
合作方表示没有盗采菊花
昨日下午,记者就谢女士所反映的情况,联系上了其合作方焦女士,欲了解焦女士的说法。
焦女士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她丈夫是文昌市翁田镇龙马办事处史官村人。2006年,他们承包了村里的几十亩地种花卉,但由于没有技术,花卉种植没见到效益。焦女士说,见土地种植没有见到效益。去年,她在网上贴了一个转让土地的帖子,后来谢女士与她联系了,并合作种植“神马”菊花,谢女士方负责技术和销售等,她负责提供土地和部分设施。她说,后来双方因为合同纠纷而发生了矛盾。焦女士还告诉记者,裁定书上的花卉基地面积不对,应该是27亩。
当记者想核实“10万余株菊花是谁采摘的”以及谢女士所说“派青年男子把守工地不让工人工作、是谁挖断村公路”等问题时,焦女士情绪很激动,在回答一句“我可以告诉你,我们没有采菊花”后,表示拒绝回答记者的问题。就在这时,一名男子接过电话后说:“你是谁啊,你是不是记者?”之后,电话被挂断了。
有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就在记者中午前往菊花基地采访时,龙马办事处陈海涛主任、龙马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龙马派出所的一名姓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多次接到报案了,也多次到花卉基地调查处理,“因为是民事纠纷,我们没法立案。”而龙马派出所的黄所长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我们只能配合政府(指龙马办事处),问题的处理主要靠他们。”记者想当面采访其本人,他说自己有事过不来,然后就挂了电话。
陈海涛主任表示,既然有法院的裁定书,就应该按照法律办事。陈主任告诉记者,当地政府部门非常重视招商引资和给外地客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外地投资商谢女士一开始将问题反映给他们后,他们就积极引导,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良影响。陈主任还表示,今天,他将协调龙马办事处、龙马派出所、龙马法庭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进驻花卉基地,彻底调查此事,涉及到破坏当地招商投资环境和外地客商生活生产的,将严肃处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