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2月18日消息:为及时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有效保护森林资源,防止林区秩序出现混乱,近日,江西省林业厅印发紧急通知,就加强该省灾后林政资源管理秩序提出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灾后防范意识。要求各地在组织群众开展灾后自救的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要从稳定林区秩序、安定民心、保护国家集体和林农利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灾后林政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救灾与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避免出现乱砍滥伐,甚至哄抢林木事件发生,造成灾后又一次人为的森林资源破坏。
——周密部署,将林政资源管理工作重心前移。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受灾材清理工作,决不能放任不管、无序进行。各级林政资源管理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转变作风,以救灾大局为重,组织人员深入林区,为林农生产自救提供指导和服务。要改变服务方式,根据救灾的实际需要,将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特别是各乡镇林业工作站人员,要协同林农和林业生产单位上山了解灾情,核实受灾林木数量,及时帮助林农办理采伐审批手续。
——严格防控,确保林业救灾清理工作有序进行。为使森林在灾后得到恢复生长,省林业厅决定,2008年全省实行“三个禁止”,即:禁止对非受灾毛竹进行经营性采伐,禁止采挖春笋,禁止松树采脂。同时将2-6月底确定为全省“受灾林木清理期”。在此期间,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指导林农和林业经营单位,科学清理各自山林中倒伏、折断的木竹,并按下列规定采伐清理受害林木:一是凡2008年计划已下达的县,其木材生产计划优先用于受灾木材的清理,县预留的木材生产计划全部用于受灾材的清理。二是要严格受灾材的采伐审批程序,切实做到:砍冻死、压死的,不砍活的和能够恢复生长的。特别是阔叶树萌芽恢复能力强,即使枝条、树梢被压断,也能恢复生长,各地在清理时不得采伐;砍倒伏、折断的,不砍弯曲的;砍爆裂的,不砍断梢、断枝的。所有受灾木竹的采伐都要申报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采伐。三是清理林农受灾材时,凡采伐50立方米以上的使用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50立方米以下的以及采伐毛竹使用林木采伐申报卡。林农和林权单位在清理倒伏和折断的木竹前,必须到当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外运销售的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运输手续,凭证运输。四是全省停止办理野生植物采集和放行审批手续,停止办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利用审批。对受灾害的自然保护区内林木、野生珍贵植物、古树名木、天然阔叶树、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林木以及纠纷山场的受灾林木,除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可清理采伐外,原则上不予审批采伐。
——加强领导,坚决打击趁机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灾情严重的县(市、区)要以政府名义下发加强林政资源管理、稳定林区秩序的通告,通告到村组户。要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对乱砍滥伐林木和借灾后清理山场林木之机哄抢倒伏、折断木竹的行为,以及收购盗伐、滥伐无证木材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