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花博会“强借”教师工资,谁给政府的权力?

2008年10月23日 08:50千龙网
    中国园林网10月23日消息:今年9月,山东青州市政府掀起一场“借款运动”。先期在教育系统试行,一些学校向教师提出,不借款取消晋级和评优,并承诺年利率10%,由财政还本付息。按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的说法,借款将用于城建。一个事实是,目前该市正筹备第七届全国花博会,已开工建设32项工程,据称总投资将超150亿,而这个县级市去年公布的地方财政收入约10亿元。(10月22日《新京报》)

    教师工资属于法定私人财产,政府“强借”就是“劫掠”行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政府有足够的权利发放教师法定工资,但没有丝毫权利“扣留”法定工资。青州市政府虽然打着“还本付息”的幌子强制“扣留”,美其名曰“借用”,实际上行为已经违法乱纪,理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广大教师没把政府的“强借”告上法院已经留足“面子”了,企盼市政府有所反思、有所收敛。可有恃无恐的青州市政府反而大肆宣扬自己的“强借”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青州模式》(9月23日大众日报)。足见市政府执政乱为已经达到“忘我”的地步。夹涧小学一名教师说,他们曾被多次要求“自愿借款”,“1999年,市农村基金会经费紧张,每个老师借款8000元;2005年,为扶植化肥厂借了2000元;2007年‘养老院建设年’又捐了200元。”他称,8000元那次,迄今仍有3000元未还。他们担心这一次借款“凶多吉少”。教师的工资成了市政府“打家劫舍”的羔羊,这样连公民财产权利都不能得到保障的吏治环境如何执政为民谋发展?又如何能把民财用到刀刃上?

    孔乙己曾固执以为“窃书不能算偷书”。青州市政府的官员大概从孔乙己那里学到了“几手”,以为教师明事理可欺,按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思维逻辑,教师不会与政府“分庭抗礼”,得罪政府不是自找小鞋穿么?因而“我是政府我怕谁?”可青州市政府别忘了,孔乙己“窃书不能算偷书”结果被人家逮住打个半死,闹个“理短词穷”。市政府半道“拿下”教师工资,比起孔乙己的“偷”更要“罪行累累”,教师真的把市政府告上法庭,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但要像孔乙己一样要搞得声名扫地,也会失去民众的公信力,离“折戟沉沙”的日子也不远了。

    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关心民生疾苦是市政府的天职,可青州市政府是如何关心的呢?教师身居清水衙门,工资就是穿衣吃饭钱,一日没有工资一日就“傻眼”,哪能象某些政府官员那样灰色收入滚滚进门,用不着工资去谋生。青州市政府竟然狠心扣下教师一年的工资为了“装填”一个娱乐爆炒的花卉博览会“大坑”,难道让教师喝东北风给学生教书?政府是高度重视“娱乐”呢,还是高度重视教育?没钱别逞能,逞能必装熊。打肿脸能充得了胖子么?

    市政府的“强借”与“抢劫”差不到哪里。政府的发展首先是执政为民谋发展,任何偏离了民生、偏离了民意轨道的发展都是“病态发展”。只有执政为民,才有万民拥护,离开了民众的支持,任何发展都会停滞不前,不知大搞发展的青州市政府听明白了么?(童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