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温州50多棵树木为何多次遭人恶意砍伐 ”

2008年10月16日 09:39温州日报向前
    中国园林网10月16日消息:市区大南路鸿瑛大厦路段,道路两侧绿化带上,50多棵树木多次遭人恶意砍伐。 

    树木多次被砍伐的背后,是园林绿化建设规划出了问题?还是被砍树木缺乏日常养护管理,最终引人厌烦?反复进行的砍树行为,又为何没能被及时制止?砍伐者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带着读者集中提出的几大疑问,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部门。

    一问:市区园林绿化如何规划?

    读者胡先生:“报道中提到的这些树木,我有印象。我觉得,在繁华闹市区,栽种那么高的树木,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我想知道,市区园林绿化有没有相应的规划?”

    就此问题,记者咨询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绿化监管科科长钱力。钱力说:“大南路一带的绿化是由温州市旧城建设指挥部建设的。按理说,任何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都需要经过市市政园林局绿化处审批。但据了解,这块绿化当时并没有经过审批。”

    据钱力介绍,绿化工程的审批,主要是为了让绿化工程的设计更为合理,其中包括对树种的选择。钱力说,大南路被破坏的绿化带,由于建设前缺少审批,在树种的搭配上存在不合理性,易给附近居民和行人带来不便。

    二问:树木有无日常绿化养护?

    读者冯先生:“看了你们的报道,我有一个疑问。树木长得和屋顶一般高,已经对旁边店铺和过路市民造成影响,为什么迟迟没人对这些树木进行修剪或养护?”

    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相关人员介绍说,温州市旧城建设指挥部将这段绿化带建成后,一直没有向园林部门移交,因此,日常绿化养护应由该指挥部承担。

    据温州市旧城建设指挥部工程处处长黄忠勇介绍,大南路的绿化是由该指挥部下属的园林公司于几年前建设的。当初建设时,园林公司没有去园林部门审批,之后也没有将这块绿化移交给园林部门。

    温州市旧城建设指挥部对这部分绿化有没有进行养护?黄忠勇说,该指挥部下属的园林公司早已解散,因此,这段绿化带的养护一直都是空白的。

    三问:砍树恶行为何没及时制止?

    读者徐女士:“执法部门在今年8月底就接到了相关举报,这一个多月来,树木又多次遭到恶意砍伐,为什么迟迟没有破获案件?”

    记者了解到,其实,大南路的这段绿化带早在两个多月前就曾遭人破坏。今年7月底还曾有媒体报道市区大南路一段绿化带遭到严重破坏,大约有近二十棵树木被砍断。经证实,被破坏的就是龙泉大厦楼下的绿化带。

    市行政执法局南门中队队长陈祥武说,接到群众举报以来,该中队增加了巡逻力量,行政执法人员经常巡逻到深夜,还走访了部分周边群众,但一直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陈祥武说,树木之所以屡次被砍,主要是因为砍伐者每次都趁夜深人静之时偷偷砍伐,执法部门很难掌握相关线索。

    四问:擅自砍伐树木如何处罚?

    读者解先生:“现在城市绿色资源十分缺乏,花草树木都很宝贵。这种砍伐行为应该受到谴责。我想知道,这种行为有没有触犯有关法律?该如何处罚?”

    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擅自修剪、移植、砍伐树木的;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死亡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并可处树木价值1至5倍的赔偿。

    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说,砍伐林木一定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砍伐许可证。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盗伐林木超过一定数量的,可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