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县出台优惠政策强推苗木基地建设

2007年09月21日 09:03江苏省林业局
    中国园林网9月21日消息:为了将苗木产业做大做强,江苏省灌南县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强力推进苗木基地建设。

    一是将土地租金优惠与带动能力结合起来。凡来该县投资建设苗木基地的企业或个人,在土地租金上将给予优惠,其中,带动100-300户农户发展苗木种植的,前5年土地租金为400元/亩,以后为600元/亩;带动300-500户农户发展苗木种植的,土地租金为400元/亩;带动500户以上农户发展苗木种植的,土地租金一事一议。

    二是将苗木基地建设与绿化工程结合起来。凡是参与本县范围内由县政府投入的绿化工程投标的绿化工程资质单位,必须在规划区域内有基地,其中基地面积在100-300亩以内的,可以参与50万元以内绿化工程投标;基地面积在300亩-500亩的,可以参与50万元-100万元绿化工程投标;基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可以参与100万元以上绿化工程投标。由林业、财政、监察部门共同负责投标单位的资格认证。

    三是制定全县统一的最低收购保护价。对于愿意搞苗木种植的农户,公司为其提供苗木和技术服务,并由财政、公司、农户三方签订苗木收购合同。在市场中,如果农户将苗木能以高价售出最好,如果低于最低保护价,将按最低保护价统一收购,切实保护农户利益。同时建立农户信息档案,及时收集农户苗木品种、规格、数量等动态数据,为政府采购提供依据,这项工作由林业部门落实专人负责。

    四是县绿化工程优先使用本地基地和农户的绿化苗木。凡是达到工程合同规定的苗木规格、树种要求的,必须使用县内基地和农户的苗木,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保护价除外。

    五是鼓励机关干部带头搞绿化苗木基地。对于在规划区内搞绿化苗木基地的机关干部,在政策上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