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4月28日消息:银川供电局在未履行法律手续情况下擅自砍伐汉延渠渠堤防护林树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2条、39条之规定,近日被银川市兴庆区农林牧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查处。
3月14日下午,银川供电局在架设汉延渠兴庆区段跨渠高压线路作业时,发现渠道防护林高度影响安全输电。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也未向树权所有单位汉延渠管理处通报的情况下,施工人员擅自将汉延渠渠堤高压线下53株生长年限在8年以上的防护林木砍伐。事发后,汉延渠管理处在组织调查的同时,立即向具有执法权的银川市兴庆区公安、农林执法部门报案请求协助处理。接到报案后,银川市兴庆区农林牧业局综合执法大队立即派员对违法砍伐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现场勘验认定此案属违法盗伐行为,在确认违法砍伐者为银川供电局后,兴庆区农林牧业局综合执法大队遂向银川供电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银川供电局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多次到汉延渠管理处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并主动提出赔偿损失、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4月18日,银川供电局和汉延渠管理处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由银川供电局一次性支付管理处树木损失及因伐树给干渠安全带来隐患所需防险抢险费用补偿6万元,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但是兴庆区农林牧业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银川供电局违法砍伐林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之规定,他们必须接受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所做出的“罚款、补栽”等处罚决定。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以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