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市化解一起长达6年之久的林地纠纷

2007年04月26日 16:05四川在线
    中国园林网4月26日消息:4月26日,在四川省华蓥市阳和镇,随着三岔河村6、7社和偏岩子村3社的村民代表与业主蒋春林、曾锦连在终止土地承包合同的调解协议书上先后签字,一场持续6年之久,引起数十次群体上访,地方法院曾多次审理未决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拿到退耕还林林权证的三岔河村6社社长李明银说:“为了处理好这起纠纷,各级领导和基层干部做了大量的工作,老尹更是功不可灭,这下我们几十户群众终于可以松口气了!”      

    领到补偿金的业主蒋春林也说:“这场纠纷持续太久,本想办一件好事,反而惹来孬事,能得到圆满解决,我真的感谢各级领导和老尹!”      

    签合同违民意,保利益起纷争      

    1999年,阳和镇楠木村村民蒋春林(业主)分别与三岔河村6、7社、偏岩子村3社的原社长签订了坡耕地买卖合同,年限为50年,每亩价格30元,面积共计523亩。合同签订后,蒋春林投入资金购买松树苗在买下的土地上造林,并纳入退耕还林范围。2001年,蒋春林与岳池县曾锦连签订了土地转包合同,由曾锦连负责林地管理,并办理了林权证。1999年至2002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钱粮共计折款30余万元,也由蒋春林、曾锦连领取。由于签订合同未召开村民代表和群众会议,从开始就遭到了群众的质疑,引起群众上访。2003年,在上级相关部门和镇政府的干预下,按退耕还林政策规定,退耕还林补助虽直接发到了群众手中,但又引起业主方蒋春林、曾锦连上访。群众认为合同签订只是干部的意思,违背了群众的意愿,业主方必须无条件退还已享受的政策补贴,交还土地及林权证。业主方认为是签订了合同的,自己又投入了大量资金栽植树木和管理,应该享受国家补贴和继续承包土地。群众及业主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纷纷走上了上访路。      

    群众及业主的多次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给基层政府、相关部门带来了巨大的稳定压力,引起了各级部门领导及基层政府的高度重视,纷纷派出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导,多次组织调查、调解,由于双方要求差距太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调解无效更引起了双方不满,每次调解都以吵骂收场。双方进而把矛头指向了参加调查处理的各级干部,认为干部是为了保护对方的利益,怨气越积越深,参与处理的干部也成了双方的出气筒,形成对干部不信任,更增加了工作难度。见多次调解无效,群众于2003年推选了17名村民代表向华蓥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业主曾锦连于2006年向岳池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地法院都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矛盾更加尖锐。      

    民间人士唱主角,巧化积怨促和谐      

    三岔河6、7社、偏岩子3社500余名群众随时都可能出现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业主方蒋春林的信访件随时都可能转下来办理,更是阳和镇新一届党委政府面临的巨大考验。在专题研究会上,参会人员纷纷献计献策,最后形成共识:要处理好这起纠纷,应找一位既有政策理论水平、懂得法律法规知识,又有较高威信、具有较强说服力的民间人士出面调解。于是,共产党员、曾任偏岩子村会计的尹哲云成为了最佳人选之一。通过主要领导出面做工作,尹哲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当上了调解人。通过双方的几次接触和政策法规宣传,双方有了调解处理的愿望,也增强了尹哲云调解好这起纠纷的信心。他一边逐家入户宣传政策法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一边给业主讲清厉害关系,不断缩小双方的差距。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业主方与三岔河6、7社、偏岩子3社的承包合同终止,业主方退还土地使用权和林权证交给群众,群众自愿筹资2.4万元现金,作为业主方造林及管理的经费,放弃业主方已享受的1999年至2002年政策性补贴。4月26日,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生效,标志着这起长达6年之久的林地纠纷,终于成功调解。有道是,民间人士唱主角,巧化积怨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