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3月12日消息:春光灿烂的三月,赣州古城墙附近的宋城公园广场上各式花卉竞相开放。3月2日,姹紫嫣红的鲜花吸引了游人赏春目光的同时,几名小孩子攀上树枝,将枝头绽放的花蕾摘下把玩,引发记者疾呼别辣手摧花(3月6日《赣州晚报》)。然而孩子们并不理会,以至于笔者也对记者遭遇的冷场没觉得有什么意外。
“送郎送到小村外,有句话儿要交待,虽然已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这歌似乎是对成年人说的,小孩子须除外。《笑傲江湖》里田伯光的故事被普遍熟读之后,似乎变成了就是某些国人道德现状的缩影。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类似“采花贼”等等都是针对所谓的“道德危机”的实例反思及针砭对象。许多评论者认为爱护花草树木是最起码的社会公德,看到有人摘了一朵花、踩了一脚草,就发出世风日下,道德沦亡之叹,我相信这或许不无道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小孩的心智尚不发达,男孩看见野玫瑰的惊喜或者采摘,我倒更容易联想到小学一篇课文里的那颗小小的种子,在医学试验中,一颗发芽后的种子,可以将衔接得异常紧密的头盖骨完整分开,这是一粒种子所蕴含的多么惊人的力量!他们在各种童年游戏中,展现的自由和激情的灵性不容抹杀,即便多采撷了几枝花朵,也不过是“万盛米行的河埠头,多收了三五斗”而已,不必蛾眉杏眼小蛮鞋,好像被吃了人肉似的无限放大。因为纠缠于道德问题本身将会导致我们一无所获。“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是种扎根式的表达,以情感与心智的在场方式,道出了我们灵魂里与生俱来最原始的审美质感。
再者,鲁迅说过:“龙门的石佛,大半肢体不全,图书馆中的书籍,插图须谨防撕去,公物或无主的东西,倘难以移动,能够完全的即很不多。”鲁迅分析其原因,是“仅因目前极小的自利,也肯对于完整的大物暗暗地加一个创伤”,“正如雷峰塔倒掉之后,我们单知道由于乡下人的迷信共有的塔失去了,乡下人的所得,却不过一块砖。”既然如此,该指责的恐怕就并不只是天真烂漫的儿童了。更该扪心自问的,恰恰是园林设计管理者了。为什么竟然对此没有一点思考准备?明知有人不顾社会公德伸手,却连一点起码的防范都没有,这样的设计者自以为身在桃花源中,该不该检点自己已经离开实际有多远?一次性种活,工程了结立竿见影从而“桃之夭夭”,恐怕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觉得,不采白不采的背后,没有任何理由要我们这个城市的小孩为公共资源管理的空白而付出更多的道德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