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立场河南信阳市信阳师院历史系教师
中国园林网12月13日消息:“异地再造圆明园”计划最近有了新进展。圆明园异地重建工程发起单位浙江横店三农促进会近日宣布,在尚未开展大规模募捐宣传动员的情况下,发起方已筹集建设资金11.6亿元人民币。据称,目前海内外已有多家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机构对圆明园的重建工程表现出极高热情和投资意向。按他们的计划,明年4月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国内首轮公募。(11月12日《人民日报》)
一百多年来,圆明园的重建是几代中国人心中的梦想。然而由于太多的破坏和文化观念的变异,致使圆明园的建与不建,如何建,还存在着争议。公募资金异地重建圆明园计划甫一提出,就引发了广泛争论。反对者认为,圆明园是国人耻辱记忆的象征,所以应该保持它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赞同者则认为,重现圆明园可以成为国家昌盛的形象标志,重建景观与旧址形成鲜明对比,对于渐渐淡忘这段历史的青少年是最好的教育。其实,今天关于是否重建圆明园的争论也恰恰反映了这一点,同意重建和不同意重建的双方看重的都是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这一点,都是要让圆明园来反映历史,争论的是以保护遗址来反映,还是以重建来反映。圆明园重建与否,最终如何处理,具有标本意义。
人们一向把希腊的巴特农神庙、埃及的金字塔、罗马的斗兽场、巴黎的圣母院、东方的圆明园齐名并举。圆明园是我们祖先智慧的创造,劳动的结晶,是人类珍贵的文化遗产。圆明园遗址记录着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更记录着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罪行和末代封建王朝满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一个民间团体,自发的复建圆明园,其勇气无疑是可嘉的,但其行动未必就是可取的。异地重建的背后,是想像力、创造力匮乏的不安,是心灵封闭的骚动。文物建筑的文化历史价值,不仅仅在于它当初是什么样子,不仅仅是起点还包括过程,也包括它经历的历史沧桑,在于它的历史价值定位,以及现在对未来所做的准备。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圆明园的景观是可以重建的,但圆明园的历史价值是不能复制的。200亿元人民币“异地再造圆明园”,同当前的圆明园遗址,并不具备相比较的历史价值。重建圆明园不管多么恢宏,只能是一种复制的虚假的文化现象。而真实的历史文化遗址则是不能复制的,却能时时向人们昭示着历史的教训,告诫后人不要忘记历史,不要忘记国耻。需要指出的是,保留遗址亦不是拒绝必要的整修。笔者以为,对圆明园遗址的整修和利用,应从遗址地的现实出发,既不应盲目重建,更不要改变残存的遗址,而应注重恢复园林原有面积和整体风貌。
当今世界上对文物建筑的保护,主张保持原物的现状,但不是固守现场现有的状况,也不是简单的重修、重建,而是做必要的维护和修理工作。近年来关于圆明园遗址的重建与否在学术界展开激烈争论,我还是比较认同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圆明园遗址公园总体规划》坚持对圆明园实行“全面保护、重点整修、合理利用”的方针,并规定按原样重建总体十分之一的建筑。景区内的建筑虽不能恢复,但可以通过原景区的基址来重现原有景区的意境。局部复建以后可以让人们明白我们曾经失去了什么,既能看到象征历史永恒的、饱经风霜的废墟残迹,又能欣赏到岁岁枯荣的绿树野花,以此给人以遐想和感思,更增加爱国主义教育的直观感受。如何充分挖掘圆明园文化内涵、用什么形式表现它并将其真正转化为一种文化力?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说,圆明园重建与否,以及如何修复,才能让圆明园成为保护世界文化的特殊纪念地,同样是不可回避的政治社会问题。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需要全民族、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从来就不仅与文化有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环境、政府职能、社会文化有关,绝非民间团体之力所能承受之重。保护文化遗产是一件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在资金、人才、立法等许多方面都需要加强。惟有如此,才会让更多的人形成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而且形成对民族文化的鉴赏能力,中华民族的骄傲才会永葆青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