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条例"今年起实施 伐木须现场公示

2007年01月18日 09:54新闻晨报谢克伟
    中国园林网1月18日消息:今后,凡是遇到迁移或者砍伐树木,临时使用绿地、占用绿地,以及建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施工单位都必须在现场设立告示牌,向社会公示。该规定已经列入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绿化条例》中,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昨天审议通过的条例还对居住区绿化提出要求,即居住区绿化应当合理布局,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条例同时明确,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同级绿化管理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

    今天,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将对《上海市绿化条例》进行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