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1月11日消息:12月20日天刚亮,23岁的福建省永安市青水乡村民邢某就踏着霜冻从30里外的青水乡丰田村来到永安市公安局天宝岩森林派出所投案,坦白交代他两年前因受蒙蔽扶抬一段红豆杉,被列为盗伐红豆杉团伙成员,潜逃到上海一年,3次接到亲人电话转告办案民警劝他投案的整个作案和认罪过程。
2004年底的一天,邢某接到一熊姓村民的电话,要他到青水乡丰田村东山山场帮忙干活,到现场后邢某才知道他们已砍倒一株南方红豆杉树(后经检量地径62厘米,立木材积1.9立方米)。邢某知道砍红豆杉是违法行为,但碍于面子又不敢走掉,于是称这段红豆杉木头太重,自己没有力气抬不动,熊某就叫他帮忙扶抬下山,邢某做了。3天后,熊某又叫邢某上山帮忙,邢某以喝醉酒为名拒绝了。
2005年11月,这起盗伐红豆杉案件被侦破,邢某也被牵了进去,永安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他,邢某闻讯潜逃到上海,他幼稚地认为:“我扶一段红豆杉木头,又没拿他们的工资,第二次还拒绝去,怎么算犯法?我想躲过这阵风头回来就没事。”办案民警刘维华、高先辉下乡入户走访村民,了解到这一情况,就利用3个星期日到丰田村进行普法教育,还针对邢某的所作所为与有关法律条文对号入座讲解,再通过他的亲人转告给邢某。邢某在电话中回答亲人说:“虽然我是受蒙蔽才参与扶抬一段红豆杉的,可一株生长了几百年的国家重点保护树种南方红豆杉却也永远消失了,我参与违法事实已形成。民警找我,处罚我是应该的,跑也不是办法,不如主动回去投案。”于是邢某12月18日从上海返回永安,等待法律对他的处置。
12月20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报请永安市公安局将逮捕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