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建雕塑须审批

2007年10月24日 09:02北京日报陈琳
  许多绿地中的雕塑残缺不全、抽象难懂……相信很多人都会遇到这种情形,不过,今后绿地中随意设置雕塑和园林小品的行为将被制止,而现有的低俗、粗糙雕塑也将被拆除。

  记者从“北京建设节约型园林绿化研讨会”上获悉,园林小品和雕塑设置首次被列为绿地建设严控对象。今后,绿地建设中要杜绝随意设置低俗粗劣的城市雕塑和园林小品,而在古典园林周边和历史遗迹上的绿地中则更要严控建造雕塑。

  在此次研讨会上,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提出了9大措施来推进城市节约型园林建设。

  城市绿地应严控硬质景观

  市园林绿化局董瑞龙局长表示,目前一些园林绿地被随意加贴“文化标签”,手法粗糙、构思肤浅的雕塑、题词和园林小品,不但不能给人美的观感与享受,还会直接提高工程造价,增加人工维护成本。

  此次研讨会上,市园林绿化局发布《关于严格控制绿地内设置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城市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除为游人服务所必需的设施外,应严格控制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确实有必要设置这些硬质景观的,应结合绿地规划、设计统一考虑,要与绿地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现有低俗雕塑应予以拆除

  另外该意见规定,已建成绿地内原则上不增加设置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绿地内临时性设置的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使用后应及时予以拆除恢复绿化;原有园林小品、雕塑应定期进行维护,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特别粗劣、低俗的硬质景观应予以拆除。

  长安街绿地建雕塑应审批

  此外还要求,在长安街、机场路、主要环路等城市主要道路绿地,市属河道、水系绿地设置园林小品、雕塑等硬质景观的,应经市园林绿化局同意后实施。

  而在其余道路、水系、区属公园内设置需经区县园林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超“大”树移植将受限制

  市园林绿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绿化中种植大规格苗木可适当提高苗木出圃规格,但不是苗木规格越大越好,规格越大,移植成本就越高,更不能以牺牲树木原生地生态环境来营造城市园林绿化。

  因此,在非特殊时期、地点和任务需要的情况下,不能将非苗圃中的大树移植用于城市绿化。

  园林绿化局昨天发布的《关于严格控制移植超大规格树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应尽量使用圃苗,用苗质量和最小规格应符合标准:落叶乔木干径不宜超过15厘米,最大不得超过20厘米;常绿乔木高度不宜超过6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