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20日消息:为落实市园林绿化局、市建委、市08环境办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2008”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京绿城发〔2006〕8号)精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于9月18日组织召开科长会,研究制定了如下措施。一、为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办公用房。二、抽调骨干临时组建工程质量监督科、养护质量监督科、综合协调科,明确责任分工。三、借调交通工具及办公桌椅、电脑、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四、迅速组织质监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在思想上、业务上做好充分的准备。五、印制报监须知,实施监督和办理备案的详细程序等材料,在建设单位报监时发放,及时宣传,争取工程参建各方的积极配合。六、利用网上办公快捷的优势,尽快实现网上报监等信息服务系统办公,尽可能地简化程序,方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