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绿化保护管理规定出台 叫停破坏浮山行为

2006年08月25日 14:25半岛都市报陈浩杰
    中国园林网8月25日消息:《青岛市浮山绿化保护管理规定》近日将由市政府发布实施,该规定明确叫停了八种破坏浮山环境的行为,从9月1日起,这些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依据规定,在“城市绿肺”浮山绿线范围内,以下八种行为被明令禁止: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上坟烧纸、野炊、吸烟、烧荒、燃放鞭炮、焚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网鸟、打鸟等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倾倒垃圾(含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排放污水、堆放污染物;毁损界桩、围挡、道路、桥涵、防火监控等绿化保护管理的设备设施;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擅自折枝、采叶、采花、采果、采种、挖掘树根、剥树皮等损毁树木和野生植物;放牧、饲养牲畜。据介绍,上述破坏浮山环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由林业等主管部门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