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公园条例下月实施 逛公园禁带宠物

2006年08月25日 08:52成都晚报王盛
    中国园林网8月25日消息:市民不得带狗等宠物进入公园,不得擅自踩摘植物,不得在公园内乞讨;公园不得擅自占用绿地搞经营性项目,需要闭园须事先公告。9月1日起,《成都市公园条例》将正式实施。

    鼓励自然人建公园

    为了给市民创造出优美和谐的环境,《条例》专门指出,政府负责维护和管理的公园,其维护和管理费用应列入财政预算。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投资公园建设或以资助、捐赠等方式支持公园事业的发展。

    新建公园应优先选择历史文化遗址、遗迹及自然景观资源的区域、地点。鼓励利用荒滩、荒地等建造公园。

    3种公园方行为要约束

    -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据了解,《条例》规定,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与公园面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新建公园的绿化用地面积若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将被按差欠面积处以临时绿地占用费2~3倍罚款;已建成的公园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逐步调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公园内从事商业服务的经营者擅自扩大经营面积,搭建经营设施的,将被依法强制拆除,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公园建筑须有避雷设施《条例》规定,公园建筑物、高大游乐设施、公园制高点等应依法安装防雷设备。公园内应依法设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对发生地震等重大灾害需要进入公园避灾避险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及时开放已经划定的避险场所。

    -须按时开园公园因特殊原因不能开园或不能按时开园的,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提前24小时在入口处发布公告。

    3种游园行为要受处罚

    -市民若随地吐痰、便溺,随地抛弃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袋(盒)、口香糖等废弃物,将被处以20~50元的罚款。

    -攀折花草树木,采摘花卉、果实,损害树木、草坪等植被,将被处以50~200元的罚款。

    -带宠物入公园,罚款10~50元。

    -擅自占用公园场地、设施从事经营活动;兜售物品、乞讨;将被处以10~5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