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活 民富 人欢 林权改革要让群山沸腾【评】

2006年08月19日 09:10光明日报郑北鹰

    中国园林网8月19日消息: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最近宣布:我国将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这是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贾治邦说,到201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将达到20%,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733万公顷,70%的城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0%。要完成这个任务,林权不改不行。

    ●拥有43亿亩林地,每年仍要用186亿美元进口1亿多立方米木材;

    ●年年植树造林,却挡不住沙尘暴

    林权改革:逼出来的一条路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杨厝村的林农杨俊松告诉记者:“我们种了一辈子树,可是‘林改’以前,家里收入绝大部分却是靠养鸡、种菜——种树得不到效益。”

    当时,由于林农得不到种树的好处,一些人对“集体的树”能偷就偷,能不管就不管。有的农民看见别人偷砍树林,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盗砍树木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为了公开的、集体的行为。杨厝村林改前每年聘请6名护林员把村头、守路口,巡山管护,村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但盗砍滥伐仍时有发生。一些毁林案件甚至引起全国关注:河南省洛阳市临目路改扩建工程违法占用林地31.8991公顷,无证采伐林木824.7立方米;黑龙江东京城林业局团山子杨树、冷杉等树种被盗伐2178株,立木蓄积344.7立方米。违法行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然无人制止。

    原因何在?

    长期以来,由于林区大多是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林业产权虚置,经营与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直接导致了林区人“靠山吃山”,“资源依赖症”严重,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恶性循环;另外也造成林业投入严重不足,社会办林业的渠道不畅通,使得林业越来越缺乏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投资吸引力、向心力,林业经济也随之萎缩。许多企业陷入生存危机状态,职工收入低,形成特殊的社会贫困群体。素有“中国林都”、“红松故乡”之称的黑龙江省伊春市,由于长期过量采伐,早已陷入了经济危困的境地,林区大部分职工一度只能依靠每月约30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

    我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拥有90%以上的森林资源,山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6%。山区是贫困人口的聚集区,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现在,我国林地的生产力普遍低下,平均每公顷森林蓄积量只有84.73立方米,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99.85立方米;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为46.59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50%。

    贾治邦说,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我们发现在林业生产实践中普遍存在造林难、育林难、护林难、防火难、科技兴林难等“五难”现象,而且表现得非常突出。这“五难”又集中表现为“三林”问题:林业生产力低,林区发展落后,林农收入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林业、林区、林农”问题。为什么说林业生产力低呢?只要和农业生产力比较一下就看出来了。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我们中国13亿人的吃粮问题。而林业用43亿亩林地,其中集体林地25亿亩,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现在我们每年要用186亿美元进口1亿多立方米木材。这43亿亩林地,更没有解决中国人民对生态的需求问题,像今春发生的沙尘暴,就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不少人产生了疑问,治理生态这么多年了,沙尘暴为什么还这么严重?其根本原因,还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阻碍了林业生产力的发展。他表示,只有改革,才能有效消除长期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只有改革,才能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及调动其他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只有改革,才能充分发挥林业的双重属性和林业的多种功能。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也认为,要从根本和源头上遏制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就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 

    林权分到户小康上了路

    现在,福建、江西、浙江等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大见成效。林区呈现出山活、民富、人欢的新景象,到处都可以感受到因林改给林农生活带来的可喜变化。

    江西省安福县泰山乡清江村村民刘炳光说,他家5口人,这次林改分得27亩山。他说:“党的政策好啊,林改真是改到了我们农民的心坎上了!去年我家砍杉木36方,得现金6000多块,过去几十年我都没有得过这么多钱。”

    林改后,由于确保了村集体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村级组织的执政能力和建设水平得到明显增强。据初步测算,一些主要林区村财年平均增收3万—5万元,高的达10多万元,沿海地区平均每个村也在万元以上。不少村把村财政增收的钱用于自来水、道路、通讯、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发生了很大改观。通过林改,很多村里铺设了水泥路,安装了电话,改造了电网,家家户户喝上了自来水,开展了合作医疗,向小康村建设迈出了一大步。

    林改激发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林木、林地全面升值;荒山拍卖由林改前的平均每亩三、五十元提高到百元以上,有的高达二百多元;荒山租赁由林改前的每年每亩不足十元提高到二十多元;毛竹的年租金由林改前的每亩十几元上升到六十元以上。

    林改后,经营林业利润空间增大,从制度上激活了人们办林业产业的热情。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棚下村一年内全村就上马了4家木竹加工厂。邵武市近三年来先后引进建立的木、竹、笋加工企业达到50多家,其中规模企业有20多家,已基本形成人造板产业集群、木制品加工产业集群、竹浆造纸产业集群以及笋制品产业集群。2005年全市林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5.78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林业工业产值达到9.52亿元。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林业工业总产值9.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福建全省近三年林业工业发展迅猛,2005年林业工业总产值达920亿元。产业的高速发展进一步拉动了原料价格上涨,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提升了林业的产业水平,增加了林农收益,进一步促进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实现了林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由于利益空间的增大,山林资产的盘活,吸引了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和社会其他主体多元投资造林,企业办基地、非公有制经济办林业的现象已是遍地开花,多年来一直追求的全社会办林业的局面自然天成。各种社会生产要素开始向林业流动,全社会办林业的大好局面已经形成。福建省邵武市近年来社会投入林业的资金达到83亿元,其中民间资本达到80亿元。民间资本的涌入,社会多元主体的介入,为林业发展增添了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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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福建省林业总产值达到920亿元;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获得的收入已占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永安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2430元,同比增长10.45%,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1%。2005年江西省农民林业现金收入同比增长42%。林改推动了乡风文明,促进了农村和谐。农民学科学、学技术成为农村的新时尚,不少地方通过林地使用费的二次分配初步解决了“老有所养、幼有所教、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的难题。邵武市铁罗村已从“上访村”变成了“稳定村”,永安市桂溪村已由“赌博村”变成了“文明村”。林改美化了家园,改善了村容村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合理收取林地使用费和参与现有林的收益分成,每年有3万—12万元不等的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不少村把这些增收的钱用于乡村自来水、道路、电网、绿化等建设,大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林改后,福建省林农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高涨,许多地方出现了“争山争苗”造林的喜人现象,社会投资造林比重不断提高。2005年,全省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1万亩,与前一年相比面积翻了一番,其中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从2002年的40%提高到2005年的70%。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福建省活立木蓄积量从前次清查的4.176亿立方米增长至目前的4.967亿立方米,增长了7910万立方米,约占原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5;森林覆盖率从60.52%增长至目前的62.96%,增长了2.44个百分点;有林地面积从1.10亿亩增长至1.15亿亩,净增500万亩。近几年来,福建省林业产业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按国家林业局林业产业统计口径,2005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919亿元,跃居全国第一。同时,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林改三年来,林区社会总体呈现安定稳定的局面。

    正是由于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巨大成效,正是由于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促进,所以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

    林改:人民群众的创造

    早在2003年4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吹响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号角。

    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介绍说,林改前,福建省的林地大多为集体所有,名义上是村集体代表全体村民进行经营管理,实际上只是几个村干部在操纵,采伐、收入、开支都是村干部说了算,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高,林业收入变成了“补不完的干部补贴、花不完的干部接待、办不完的公益事业”。

    “进行林权制度改革不是我们故意要作什么标新立异的文章,也不是我们拍脑门子一时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