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8月12日消息:今日,太原市政府出台《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收缴办法》。根据此《办法》,太原市因故不能履行每年植树5棵义务的公民,应当缴纳义务植树以资代劳绿化费(以下简称绿化费)。
《办法》规定,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健康公民,男性18周岁至60周岁、女性18周岁至55周岁,每人每年应义务植树5棵,或者应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等绿化任务。
如果因故不能履行植树义务,下列义务植树适龄公民应当缴纳绿化费:太原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的适龄公民;在太原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中的适龄公民;太原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外来人口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无固定单位的适龄公民。
对于义务植树适龄公民中的农村人口、丧失劳动能力者、大中专和高中在校学生、以及本市驻军\(含武警\,免缴绿化费。
绿化费将由各级绿化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核定标准收取。《办法》强调,未经当地绿化委员会委托,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或变相收取绿化费。
该《办法》将于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