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7日消息:5月24日,绥滨县忠仁镇福太村村民联名致函黑龙江晨报,反映本镇农民李忠斌将承包的60多亩林地、万余棵松树伐倒,转包给他人改种水稻。5月27日,记者赶到绥滨县忠仁镇福太村。
60亩林地变农田
5月27日,记者随福太村现任村委会主任孙波来到了被转让的林地。这片林地位于福太村北,林木全部是落叶松,长势良好。
据孙波介绍,林地是村里人从1990年至1996年分三批营造的,目的是建造一个“绿色银行”,为村里日后的发展留足后劲。正常情况下,25年后松树将进入成材期。按每株市价60至70元计算,全部林木的价值预计可达400余万元。
记者在树林中看到,林中腹地约60多亩的松树全部被砍伐,树根被掘出,林地变成了水稻田,目前已灌水插秧。孙波说,这片林地原来总共有14.5公顷,约8万棵树。造林成本前后一共大约是8万元,这笔钱是用村里的经费和村民自发集资的钱。目前四分之一面积的树已经被砍伐,据村民估算,数量应在1万多棵。被毁掉的这片树林是1993年造的,已有13年树龄。
据孙波说,李忠斌将这片林地的树砍完卖掉后,已转包给了本镇农民毕某种水稻。
1元1棵被当柴烧
对于毁林一事,福太村树林的承包人李忠斌解释说,他伐的全是不成材的树木。他对整个林地有全面的规划,会在承包期内把伐掉的树木补种上。
但是记者在邻近的黎明村一农民家中看到,数百根胸径为15厘米左右、长得笔直的松树堆在院内,一台电锯正把它们截成几段。据村民介绍,从2004年开始,承包人李忠斌就开始砍伐林地里的林木。前期砍伐下来的林木,他送给了与自己关系好的村民作为栅栏的原材料,还有一些送给村里人当柴火烧。目前,李忠斌仍继续砍伐着林木,树木被伐后以每棵1元钱的价格出售给其他村子的村民作为柴火。
大面积毁林违法
黑龙江省林业厅政策法规处王景义介绍,如此毁林已涉嫌违法。我国《森林法》明确规定:用材林、经济林在任何条件下,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如果要砍伐林木,砍伐的时间、数量等资料,都要报请当地林业部门审批,得到同意后,才可以砍伐,福太村林地承包者李忠斌擅自将树林改变为水稻田,已经违反了法律。
我省高级律师王文明认为,如此大面积的毁林已经触犯了刑法,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其行为构成了犯罪,应马上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