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6月29日消息: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携带火种入山,结果一个未熄灭的烟头,酿成了一场损失惨重的森林火灾。6月28日,山西省交城县“6·15”森林火灾案告破,犯罪嫌疑人白学明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15日下午2时,交城县水峪贯镇罗门沟(交城县青沿林场)冒起滚滚浓烟。森林火灾发生后,交城县委、县政府和关帝山国有林管理局组织了1200多人奔赴火场,经过奋力扑救,大火于6月17日清晨全部扑灭。同时,省森林公安局关帝山分局与交城县公安局组成的联合侦破组,共同对火灾案件展开侦查,通过勘验火灾现场以及外围的调查取证,“6·15”森林火灾案件很快告破。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白学明(交城县水峪贯镇榆林村农民)于6月15日在交城县青沿林场境内罗门沟割豆架棍时,因吸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林业部门测算,森林过火面积466亩,损失林木蓄积102.6立方米,烧毁幼树2300多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万余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