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屋顶花园“变味”想说爱你不容易【评】

2006年06月28日 08:57华西都市报罗暄
    中国园林网6月28日消息:“屋顶花园”种植树木花卉,绿化居住空间,利于休闲娱乐。但时下不少“屋顶花园”成为“违法楼上楼”的代名词。近几天,记者连续对自贡市一些小区住宅房屋屋顶进行明查暗访后发现,该市仅少数“屋顶建筑”是屋顶花园,起到了美化城市的效果,而绝大多数的“屋顶建筑”系“楼上楼”,其建设没有经过规划、设计等部门审批,乱搭乱建、缺乏美感,安全隐患也非常突出。

    记者目击

    许多楼顶大兴土木


    6月26日上午10时,记者来到该市汇东区汇川路某小区,这里有三栋并列的7层楼房。

    在该小区物管公司———通达公司人员带领下,记者来到楼顶查看。见数百平方米的楼面上堆满了红砖、水泥、河沙等建筑材料,一地狼藉。物管公司人员解释说,顶楼的几户居民要建“屋顶花园”,但“屋顶花园”变了味,成为“楼上楼”。目前,该公司已向市政府进行书面报告,希望有关部门能阻止住户搭建“屋顶花园”。

    为何要建“楼上楼”?对记者的提问,一些住户认为:“我们住在顶楼,屋顶自然是自己的‘地盘’,想怎么修都可以!”

    中午11时,记者走入位于汇川路的一家大型居民小区进行暗访。在该小区11栋门前,许多挑着沙土、砖石的施工人员进进出出。记者问一搬运红砖的民工:“房子不是竣工了吗,为何还在修?”该民工回答道:“顶楼住户一般都要自己再修一层上去。”

    记者走到11栋的顶层(7层),发现该层14号的住户家正在装修新房,而其楼顶上同样在紧张施工。卧室、卫生间、厨房等一应俱全。记者随后又来到自流井区、贡井区的一些住宅小区内采访,发现多栋居民楼的楼顶都在大兴土木,“屋顶花园”(修建的大多是住房)建设如火如荼,但真正用于屋顶绿化的部分非常少。

    管理部门

    “楼上楼”隐患多须取缔


    据自贡市规划建设局驻区办负责人介绍,该市从2000年左右曾专门下文对“屋顶花园”的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具体是屋顶花园的报批建设面积不超过建筑物面积10%,“一般而言,‘屋顶花园’的设计及建设方案必须报请规划建设等部门审批,而审批部门考虑房屋结构安全,严格要求该屋顶花园的建设必须采用不承重的轻型材料。”

    该负责人指出,从改善环境、提高居住舒适度等方面考虑,城市应鼓励更多屋顶花园的出现,但时下一些住户却打着“屋顶花园”的幌子,实则修建的是砖混结构的“私家住房”,“这些私自搭建的顶楼住房,没有经过专业设计及规划部门的审批,其建筑安全隐患很多,比如没有考虑屋顶的承重,一旦发生楼房承重梁断裂,其后果不堪设想!”

    该负责人还透露,近年来,该市规划部门虽然接到了许多住户要求修建“屋顶花园”的申请,但由于住户们实际要修建的是“楼上楼”,因此规划部门并未进行批准,“据我们初步核实,近两年来,汇东区、自流井区、沿滩区等几乎没有住户获得规划部门批准的屋顶花园建设!”

    该负责人表示,从今年6月底至8月20日,该市规划部门和城管执法局将联手对城市的违法建筑(包括不符合安全等标准的屋顶花园)进行清理和取缔。

    园林专家

    屋顶花园需专业人士把关


    原自贡市园林负责人黄永杨称,一个充满绿色生机的屋顶花园具有多重功能,不仅增加了视觉上的美学效果,为都市的居民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提供一个休息和消除疲劳的舒适休闲场所;同时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它更是保护生态、减轻热岛效应、净化空气、遮阴覆盖、降低室温的一项有效措施。据科学测算,一个城市如果把屋顶都利用起来进行绿化,那么这个城市的二氧化碳较之没有绿化前要低85%。

    黄永杨指出,修建屋顶花园并不是有些人考虑私利而修建的“楼中楼”,而是采用环保、轻质材料构建的一个“绿色空间”及休闲场所,其设计和建设都必须有专业人士把关,其关键的建筑细节必须要严格遵循。以花台为例,其高度不能超过30厘米,否则既不美观且承载过大;用于培植花草的土尽量用营养土,若用一般粘土,在吸水后容易造成对屋面的压力过大。

    黄永杨建议,修建屋顶花园住户在考虑安全的同时,一定要对屋面设置进行合理搭配。如动静结合,小桥与流水、喷泉与假山、廊架与藤蔓;在植物的选取上也有考究,一般考虑不太挤占空间的中小乔、灌木、花草等,如紫薇、玉兰、三角花、油麻藤、棕竹、吊兰等,“屋顶花园的修建不是简单的‘种花养草’,其布局和设置反映出主人家的文化素养、情趣品质等,要设计修建出让自己满意的绿化效果,必须要专业人士指导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