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为林木管护立规矩

2006年06月02日 10:20吉林日报徐晓东 孙彦君 姜忠孝
    中国园林网6月2日消息:红星乡张老汉家的炕头上贴着一张《村规民约》,上面对林木管护方面明确规定了10条内容,比如:不准在林带上种植影响树木生长的高棵作物及爬蔓作物;林带上不准上犁杖;不准在林地挖坑、积肥、埋坟;不准在林地和树带附近堆放柴草……一个月前,村里下发了这张《村规民约》,张老汉才真正认识到林木管护工作是每个村民的责任。为了不违反规定,他把《村规民约》贴在炕头上,时刻警示自己。

    榆树市有林地2.8万公顷,全市“三北”防护林经过20余年的建设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综合生态防护林体系。但是,近些年来,农村林木管理管护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滥砍盗伐、放荒烧树等现象严重,这些问题成为林业发展中难以破解的一道难题。几年来,榆树市林业局努力探索林木管护新途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把红星乡制定《村规民约》的成功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388个行政村都结合各自实际,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把林木管护工作纳入民主管理工作中,针对在农民中经常发生的毁林现象,制定并下发了10余项管护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认识到毁坏林木的严重性,自觉地加入到护林的行列中。

    同时,为强化林木管理管护工作,加大管护力度,榆树市委、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对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了《奖惩办法》和《考核细则》,对乡镇进行量化评比考核,乡镇领导要预交造林责任风险抵押金,对造林任务完成及林业工作管理好的乡镇给予奖励,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林木管理管护工作提供组织保证。2006年,全市共完成造林面积640公顷,完成义务植树327万株,恢复新树木40万棵,成活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