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加强监督 造林公司宣传投入产出比不实

2006年06月19日 10:08南国早报莫仁力
    中国园林网6月19日消息:6月17日,记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林业部门加强对合作(托管)造林的监督管理,以便科学引导广大投资者,避免盲目投资和经济损失。

    “你们的速生桉报道很及时,正面引导了群众。”区林业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来,南宁市及我区其它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外省造林公司和外省人员,在我区注册成立造林公司,通过在媒体上刊登广告、在大街上散发资料、聘用业务员拉拢客户等方式,鼓动和吸引社会公众投资合作(托管)种植速生桉(本报5月27、30日对此进行报道过)。这些造林公司大都打着“种植桉树高产量、高回报、周期短、见效快、无风险”等招牌吸引投资者,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

    从区林业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些造林公司的宣传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尤其是他们提出的投入、产出与实际情况相差悬殊,有的公司还没有拥有真正的桉树基地,如果任其发展,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鉴于此,区林业局下发通知强调:各地要密切关注公司托管(合作)造林现象,一旦发现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要加强宣传工作,全面反映种植桉树的实际情况;严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参与托管(合作)造林等经营活动,不准违法为有关托管(合作)造林公司提供便利。对于已参与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立即退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