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4月8日消息:建设项目施工前要先审验绿化率指标、单位绿化指标达不到要求要交纳补偿金用于公益绿化……记者今天从市园林部门获悉,为加强绿化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即日起,本市对所有建设项目正式实行“绿色图章”制度,由绿化管理部门首先对建设项目的绿化设计进行把关审批。
据介绍,“绿色图章”即“绿化规划审批专用章”,是绿化部门对建设工程附属绿化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后的签章。“没有这枚小绿章,再大的工程也不能开工1市园林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按照要求,建设管理部门在审批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绿化部门的签章。未经签章的,建设管理部门将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管理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中,还将加强对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凡绿化工程达不到规划标准或擅自降低绿地率的,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昨天,总投资130万元的开发区太行山路西侧绿化工程正式完工,据介绍,这是本市首家由绿化不达标单位联手出资建设的绿化工程。“这里面政府只出了60万元,其余70万元都是16家单位交纳的绿化补偿金。”开发区市政公用局公用事业管理处綦振学处长介绍说,由于各种原因,该区16家企业无法完成当时绿化审批时签订的绿化指标,作为对他们的“惩罚”,这些企业根据所欠缺的绿化率,交纳了数额不等的补偿金,而政府将这些钱全部投在了公益绿化上。据市城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开始,开发区的这种做法将在全市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