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市治理植物病虫害定“规矩”【评】

2006年04月04日 14:57山西日报李兵 江志军
    浙江园林网4月4日消息:为防止植物病虫害治理中的不规范操作,3月23日,太原市出台《植物检疫规范管理实施细则》。近年来,太原市植物及植物产品调运频繁,一些检疫性有害生物——黄瓜黑星病、苹果绵蚜、红火蚁、香蕉穿孔线虫、蔗扁蛾等,随蔬菜、花卉的运输携带到处传播,危害极大。

    为此,市农业局制定了《植物检疫规范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植物检疫执法主体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设立的植保植检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全市各级植保站要认真开展有害生物的普查工作并严把调运关,认真履行国外引种检疫审批与疫情监测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采取防控措施,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