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4月19日消息:昨天,市园林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决定从今年到2008年,用3年时间使全市绿化建设、生态环境、市政建设、景观保护及园林建设的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为实现把天津建成生态城市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将广泛开展宣传创建园林城市重大意义的活动,在全市形成群策群力、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园林局负责同志介绍,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指标要求和市政府批准的《天津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三年内全市必须完成6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绿地建设任务,平均每年必须完成200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量,这是一项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为了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和各项创建目标的实现,本市园林部门将做好8个关键环节工作。一是与规划部门共同制定本市城市绿化详细规划,实现规划建绿;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三是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实施城市绿化发展的“内增外扩”战略,加强城市规划建成区尤其是城市中心区的绿化建设,强化绿化指标控制,加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滨海新区和城市中心区外围组团等绿化建设。今后全市所有各类建设项目,凡绿化配套建设不达标的,都要严格依法实施异地补建,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城市绿化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四是按照创建工作以区县为主体的原则,落实各区县责任;五是实施“科技兴绿”战略,进一步加强园林科研设计工作,提高科技和专业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城市建筑、道路、供水、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设计和景观治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形象;七是加强城市景观和自然、历史风貌保护,突出地域特色;八是进一步严格城市绿地、树木迁移砍伐的审批,严肃查处占绿毁绿违法案件,依法保护绿化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