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2月23日消息: “城市林木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5%以上……”昨日公布的《长沙市申办第三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提出,今年,长沙市将争取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并争取于2006年10月-11月承办“第三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达到国家森林城市的综合指标。
《工作方案》提出,在2006年5月前,全市计划新增各类绿地面积290公顷以上,其中公共绿地149.5公顷以上。
其中,市交通局将全面完成新修的宜林城乡公路两旁绿化,督促整改提高已建成的宜林城乡公路两旁绿化;长沙市经开区将完成5.28km湘江风光带北段、捞刀河桥以北、芙蓉北路两侧的绿色通道建设,以及鹅羊山公园、秀峰山公园的建设,新增绿地面积182.4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42.4公顷)。
《工作方案》提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在2006年5月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相关规定,做好调查核实工作,按时足额补偿到位,并提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保护条例》纳入2006年立法内容。
根据要求,在2006年10月以前,长沙市必须完成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相关的以下七个重点项目工程:
森林公园建设。在保护好现有原始生态资源的前提下,全市拟建设一至二个市级森林公园,公园建设以补植乡土树种为主,并展示潇湘树种特色。
绿色城市主题公园建设。以“绿色·城市·文化”为主题,按照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的原则,由所在区、县(市)负责。
生态圈建设。市林业局和各区、县(市)要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计划,确保完成任务,并将生态圈建设纳入实事工程。
湘江风光带建设。由市建委拿出方案付诸实施。
生态绿岛建设。尽快搞好橘子洲和月亮岛的开发建设。
百里花木走廊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城市居民义务植树工程。各区、县(市)都要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植树地点做到五年不变,广泛动员城乡居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并实行一户一卡登记制度,每年植树200万棵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