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退耕还林工程顺利 生态面貌得到初步改善

2006年12月15日 09:21国家统计局网站中财网
    中国园林网12月15日消息:河南退耕还林工程2000年开始在济源等4个县(市)进行试点,2002年在全省范围内启动。6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截止2005年底,国家累计投资30.1亿元,全省共计完成国家退耕还林计划1236.7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376.7万亩,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86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加快了河南林业发展,工程区内生态环境得到了初步改善,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

    ――生态面貌得到初步改善。工程造林全部成林后,河南全省林木覆盖率将增加4.9个百分点。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减轻,输入江河的泥沙量减少。森林面积大量增加,为野生动物生存、繁殖提供了很好的食物来源与栖息环境,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

    ――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各地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发展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一些地区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走上了"粮下川、林上山、羊进圈"的良性发展轨道。退耕还林还使农民腾出劳力从事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外出务工人数大幅度增加,拓宽了增收渠道。到2005年底,退耕还林形成用材林基地648万亩、干鲜经济林基地291万亩、林草间作30万亩和药材基地60万亩,带动了木材加工业、果品贮藏业、药材加工业和畜牧业的发展。

    ――增加了农民收入。退耕后大批农民从繁重的农业生产中走出来,外出打工,形成了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工程区500多万户、1100万退耕农民从中直接受益。监测显示:12个退耕还林样本县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969元,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8元,其中,退耕还林补助所占的贡献率为14.6%;12个县外出务工农民从2001年的70.75万人,增到2005年的143万人,增幅102%。

    ――广大人民群众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了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参与退耕还林和其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退耕还林农户问卷调查结果表明,有85%以上的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持欢迎和支持态度。

    但是,河南退耕还林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部分地区的造林保存率不高。由于县、乡两级财政困难,卢氏县按有关规定对于林业部门的退耕还林工作,如动员、组织、推行、检查验收等,地方要按1~3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助,但实际上难以执行兑现。鲁山、卢氏等县,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对退耕户进行苗木种植、管护、补植等技术支持,加之部分退耕户有消极应付思想,因而出现了只种不管,或草荒严重,或退而仍耕、粮林间作等现象。特别是需补植而又缺乏补植资金的情况下,退耕户只是在上级检查时才被动的补植补造,作作表面文章,从而使退耕造林的保存率下降。

    二、生态保护林补助期偏短,还林户有后顾之忧。按照国家规定,退造生态林的补助期为8年,而据鲁山等县调查,第一批退造的生态保护林即将到期,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退造生态保护林的一般是坡度较大、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块,8年期满后这些造林很难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因此"断补"后可能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造林户以后的基本生计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及早采取措施。

    三、一些地方退耕后的后续产业跟不上,影响农民退耕还林积极性。为了确保"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搞好’五个结合’,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其中:"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中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多渠道增加对退耕农户发展后续产业的资金扶持。要支持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开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但从调查的情况看,在一些地方受多种因素制约,政府的后续产业开发明显不足。因此在外出打工只能消化少量劳动力的情况下,这部分退耕户更怀念农田耕种。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种粮补贴(直补、良种补、综补)力度不断加大,退耕还林补助(粮补+生活补+种苗补)的比较优势在逐渐减弱,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也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是在一些耕作条件较好的地方尤其如此。

    另外,部分地区粮款补贴滞后,受采伐指标限制,造林户不能及时进行间伐等,也使农民不能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卢氏县2005年以前退耕还林的800万元补助款项预计到11月底才能全部到位;辉县市在退耕还林计划实施过程中,一些农户虽按要求提前完成,但因有关部门未能及时验收,使这些农户的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