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多策并举 加快“五荒”绿化

2005年09月27日 17:07山东省林业局


    浙江园林网9月27日消息: 荒山荒滩荒地等“五荒”绿化是林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昌乐县为切实加快“五荒”绿化步伐,积极研究政策,创新机制,分类指导,多策并举,成效显著。目前,该县已经完成“五荒”绿化4.3万亩。力争再用三年时间,全部完成全县7万多亩“五荒”绿化任务。

    一是实行属地绿化。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立地条件较好的“五荒”地及零星坡耕地,由当地镇、村组织村民发展用材林或经济林,在搞好“五荒”绿化的同时,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部门包村绿化。该县将“五荒”绿化和包村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要求各包村部门在搞好村级班子建设的同时,重点帮扶所包村搞好“五荒”绿化。今年选择了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国土局、地税局、劳动局、公路局、供电公司、林业局等9个部门先在高崖水库库区东岸包靠9个村庄进行试点,明年在全县各部门推广。

    三是财政扶持绿化。该县对以孤山林场为主体的残次林改造、裸露荒山封育、废旧石坑恢复性造林等,实施工程造林和项目造林,县财政每年列入预算扶持资金50多万元。同时,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对规划区内每亩造林地补贴小麦600斤,连补三年。

    四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该县充分用好义务植树政策,把高崖水库水源地绿化作为全县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全县机关干部职工和规划区内镇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其他乡镇也把当地“五荒”作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搞好绿化。

    五是发动社会力量绿化。该县以林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按照谁开发、谁经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拍卖、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把荒山经营权出让给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大户经营,促进林权合理有序流转,鼓励社会投资造林,加快“五荒”绿化。为此,该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五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凡在规划区内的“五荒”地造林,经财政、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每亩奖励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