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依法治绿护绿 确保绿化成果

2005年09月22日 11:04广东省林业局

    浙江园林网9月22日消息: 东莞市十分重视城市绿地建设,着重以人为本,千方百计保证城市绿地面积比例符合国家和省的标准,并从实际出发,按规定标准划定绿化用地面积,力求公共绿地布局均匀。新区建设保证绿地率不低于35%,对旧城区实行分步分小区改造,改造后的小区绿地不低于30%,旧城地段拆后以改建成公共绿地为主;城市新建、改建道路绿化用地要达到道路建设用地的20%以上。坚持绿地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建设项目工程与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力求保证城市规划范围内现有林地、绿地不减少,不被占用。

    为实现天蓝、山青、水秀、气纯的生态环境,营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生态城市,构建景观优美、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该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文件,并切实组织实施。1998年,制定了《东莞市城市林业总体规划》,1999年,制定了《东莞市林业建设“十五”规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2002年编制了《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1—2020)。

    东莞市在大力开展造林绿化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制定了《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东莞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东莞市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多项法规,做到养护措施、资金和人员落实到位,并用招标的方法由专业队统一承包养护管理,仅东莞大道每年需投入200多万元的绿化养护管理费。严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采取各项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认真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针对松突园蚧、松材线虫等病虫害的危害,东莞市坚持不懈进行防治,严格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蔓延。近年来,该市无重大森林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没有较大的破坏绿化成果的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