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农防林更新改造将全面开展

2005年09月21日 15:19中国绿色时报

    浙江园林网9月21日消息: 9月18日,三北地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现场会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会议总结了三北地区农防林建设及更新改造试点工作的成绩及经验,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更新改造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原则。这标志着三北农防林建设进入了全面更新改造阶段。

    经过20多年的建设,三北农防林体系已初具规模。据统计,目前,三北地区已营造农防林253万公顷,林木蓄积量1.7亿立方米。农防林在改善三北农区特别是沙区的农业生态环境,保障粮食稳产高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三北地区有98.3万公顷农防林属成过熟林,占农防林总面积的39%。成过熟农防林面积的不断扩大,不仅造成林分蓄积的无效消耗,而且在一些地方引发了大面积的病虫害。同时,由于树种单一,经营管护措施跟不上,林分质量不高,林木受损现象严重,现有农防林中约有22万多公顷残次林分,极大影响了农防林整体效能的发挥。

    “在继续加强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把成过熟林、残次林的更新改造、完善提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以完善农区综合生态系统、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发动、产业带动、市场拉动相结合,扩大总量,优化资源结构,提高生态功能。”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在会上说。

    祝列克表示,三北地区在农防林更新改造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越采越多,越采越好”的原则,把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采伐更新,推广试点县市的成功做法。要科学选择树种,推广和采用速生丰产型的农防林建设模式,确保更新后的农防林生产力更高、结构更优、生态系统更稳定。

    祝列克强调,农防林更新改造必须坚持最大多数人受益原则。要充分尊重历史和每一个建设者按劳取酬的权利,在保障其权利的前提下,通过市场经济的方式自愿进行有偿转让。要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股份合作制和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建设和经营方式,既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又能把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吸引到防护林建设中来,实行规模经营,把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转化成经济优势。

    祝列克说,农防林更新改造不能减少林业用地的总量,更不能随意调整林地的布局,必须坚持林地不流失、不变更的原则,必须按照《森林法》和农村联产承包制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农田、林地界限,做到守土有责,使农防林始终保持有效的发展空间。农防林更新改造必须坚持依法确权的原则,产权一经确定,要按照《森林法》、《合同法》的规定,保障所有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制止一切侵害林农合法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