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村支书为种中草药破坏湿地一审被判3年
2005年08月27日 14:52新文化报
浙江园林网8月27日消息:
通化县兴林镇朝阳村原村支书白某和其前任村支书卢某,为种植中草药还魂草,竟砍掉湿地4000余株树,修建了一条长约1公里的沙石路,挖了100多条排水沟排放湿地蓄积的水源,约有13公顷的湿地惨遭破坏。经群众举报,白某被依法批捕。但排水沟仍旧流淌着水,沙石路仍旧跑车走人。
8月25日,通化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一审判处原朝阳村村支书白某有期徒刑3年。庭后,白某表示要上诉。朝阳村村主任李志明告诉记者,白某被取保候审后,就向镇里呈交了辞职书,后镇党委班子决定,免去了白某村支部书记一职。
昨日,当记者再次赶到湿地,发现被收割的还魂草正堆在湿地中进行晾晒,人工沟渠横穿湿地,修建的沙石路还在跑车,相关部门并没有根据会议精神对被破坏的湿地进行补救。
按照通化县政府在关于湿地的专题会议上的决定:“兴林镇政府要按照会议形成的意见,认真抓好湿地修复工作的落实。”昨日14时许,记者赶到了兴林镇人民政府,镇党委书记刘瑞香、镇长吕晓映表示,修复湿地的经费应由白某来出,镇政府不能替白某支付,但由于白某一直没拿出这笔钱,修复工作就此耽搁。
“如果白某的案子一直没有定论,或是白某拿不出修复经费,湿地修复问题会不会一直耽搁下去?”记者问。“不是的,最近两个多月我们一直忙抗洪,没有时间。”“白某近期就会有结论,我们保证在11月末前修复湿地。”党委书记刘瑞香说。
昨日,通化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告诉记者,主抓农业的通化县委办公室主任和林业局领导已赴国家林业部汇报湿地被破坏一事。

湿地中依然横亘着沙石路 本报记者娄志广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