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泉漳将规划城市湿地公园

2005年08月27日 10:10泉州晚报海外版赖劲松

    浙江园林网8月27日消息: 福建省的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城市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尽快展开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并按照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记者昨日获悉,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范围的确定将根据地形地貌、水系、林地等因素综合确定,尽可能地以水域为核心。为了充分发挥湿地的综合效益,城市湿地公园一般不应小于20公顷。

  据了解,这些城市在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将组织风景园林、生态、湿地、生物等方面的专家针对进行规划设计成果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工作。根据湿地区域的自然资源、经济社会条件和湿地公园用地的现状,划定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测定环境容量和游人容量,规划游览方式、游览路线和科普、游览活动内容,确定管理、服务和科学工作设施规模等内容。

  今后,城市湿地公园将包括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游览活动区和管理服务区等区域。

  重点保护区内将针对珍稀物种的繁殖地及原产地设置禁入区,针对候鸟及繁殖期的鸟类活动区设立临时性的禁入区。此外,考虑生物的生息空间及活动范围,将在重点保护区外围划定适当的非人工干涉圈,以充分保障生物的生息场所。这里只允许开展各项湿地科学研究、保护与观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