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园林网8月20日消息: 近年来,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各种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快速回升。但在总体健康发展的同时,云南野生动植物保护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适应地方经济建设,自然保护区调整审核修编难。随着各地的经济发展,在保护区开展公路建设、水电站建设、旅游开发、矿藏开发的项目越来越多。因落实分类经营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而要求调整保护区面积、界线的事也不断遇到。而国家级保护区需上报国家林业局批准,省级保护区需上报省政府批准。在具体审核过程中,如何把握总体规划的调整与修编?如何确定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如何筹集总规修编所需经费?如何评价重点项目与非重点项目并进而确定是否予以支持等错综复杂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为依法行政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留下隐患。
二是体制不顺,自然保护区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难。全省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7个省级保护区中,存在着人员经费供给标准不同、供给渠道不同、管理机构级别不同、管理层次不同、管理范围不同等诸多问题,归纳起来就是体制不顺问题。给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带来极大不便,由此埋下许多管理漏洞和矛盾。
三是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回升,其肇事损害损失补偿难。随着云南省野生动植物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成效开始显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回升,但野生动物肇事损害损失高达3千多万元,而目前补偿来源仅省级300多万元,部分州市配套几十万元,差额巨大,群众反映很大,这已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案中的重点问题。
四是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力,但产业发展难。云南省计划大力发展的林业八大产业中,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紧密相关的就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利用”、“森林生态旅游”和“林下资源开发”3个产业。但是,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滞后,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产业发展形成一定阻碍,与产业发展匹配的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也没有投资渠道,制约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利用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和林下资源开发产业的发展。
五是有的地方不够重视野生动植物保护,正常运转难。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虽已列入林业六大工程八大产业,但在部分州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相应的工作机构,有的虽有机构却仅有一两个人。由于管理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不高,无法开展正常工作,相关政策与措施没有得到贯彻落实。